根据《关于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申请变更的请示》《关于调整藕山镇等乡镇202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枞水防﹝2023﹞86号)和《关于请求变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请示》(枞特提组办﹝2023﹞9号)收悉,经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批复,根据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要求,现将项目变更内容予以公告如下:
1.同意将“2023 年女儿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内容 由“利用原灯塔小学旧址,拆除老房屋新建钢构厂房三栋用 于纺织加工业;拟建设高7.5m、 总面积约2600 m²厂房和80 m²的食堂,厂区道路硬化约700m², 以及消防设施(预算约 60万)、电力设施等附属设施”变更为“新建钢构厂房总面积约2450 m² (包含生产车间和仓库)、厂区道路硬化、挡土墙、消防及电力等附属设施”,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等其他项目信息不变。
2.同意将“2023年浮山村钢构厂房项目”名称变更为 “2023年浮山村水泥框架厂房”,建设内容由“新建500平方钢构厂房,租给服装厂。浮山中学距离项目区1公里,随着陪读人员增大,闲置人员多,解决就业问题”变更为“新建500平方砼框架厂房。”,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等其他项目信息不变。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枞阳县乡村振兴局
浮山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枞阳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2-2912345,邮箱:ahzyfpb@126.com,通讯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905室;
浮山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2-2691201,邮箱:fszfpb2558@163.com,通讯地址:浮山镇人民政府(425省道西);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浮山镇2023年产业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和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变更明细表
浮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