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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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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9173/202312-00023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枞阳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关于同意调整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3-12-2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6227
关于同意调整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16:57
来源:枞阳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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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皖财农﹝2021﹞14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实际情况,经县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资金来源进行调整,项目资金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变。按照安徽乡村振兴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调整后的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枞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枞阳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2-2912345,邮箱:ahzyfpb@126.com,通讯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905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关于同意调整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资金来源的批复
枞阳县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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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资金来源的批复.pdf【1.47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