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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官埠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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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07220031265225/202305-0002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枞阳县官埠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致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秸秆禁烧的一封信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3-05-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11224
致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秸秆禁烧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5-24 13:45
来源:枞阳县官埠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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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秸秆禁烧的一封信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23年午收大忙即将开始了。按照上级部署,今年我镇将严格实行秸秆全面禁烧,坚决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
焚烧秸秆至少有五大危害:①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刺激较大,造成咳嗽、胸闷、流泪甚至导致支气管炎发生。②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③空气能见度下降,引起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④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会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⑤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产生大量二氧化碳,严重污染大气,加剧大气的温室效应。
秸秆是宝贵的资源,具有很高的综合利用价值。大力提倡秸秆粉碎还田、氨化饲料、沤肥、气化、编织手工艺品、做沼气、基料、发电等综合利用。要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凡是焚烧秸秆的,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94条之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因过失或蓄意焚烧秸秆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民朋友们,请鼓励支持您的孩子,积极参加我镇禁烧工作“小手拉大手”争当“绿色环保小卫士”活动,人人参与保护环境。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灾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美化我们的家园,共同拥有蓝天白云,为建设美丽官埠桥镇生态家园作出贡献!
官埠桥镇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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