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三次会议第63号
建议的答复
左正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17-3-6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据统计,我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059辆,其中2022年新注册登记683辆,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只有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县法院北侧、汇金广场等2处;经开区企业投资的2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为此县委、县政府多次与相关能源企业进行商谈,并于2021年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计划合作投资开发、运营枞阳县区域内综合能源供应服务站。2022年12月,省政府、省发改委领导批复同意就安徽省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综合能源公司”)一体建设全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议。2013年4月,县发改委就省综合能源公司先期在枞阳县试点的建议转报县政府,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同意县发改委牵头起草具体实施方案。
一、关于合理规划充电设施建设工作。2017年,县发改委已编制了《枞阳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下一步,将以《安徽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为统领,结合实际对该规划进行修编;同时,制定一体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实施方案,按照“统一主体、统一平台、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标准”的原则推进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提高配套电网保障能力。今年来,我县投资2366.86万元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改建配变15台,容量1110千伏安,建改10千伏线路30.954千米,0.4千伏线路21.901千米,为城乡发展用电需求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将持续加大配网建改力度,合理规划充电站点的主、配网结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零三省”政策,全程服务充电桩项目报装和接入。
三、关于构建我县电动汽车智能服务平台。拟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统一打包”,由县政府平台公司与省综合能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一体推进县乡(镇)两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综合能源公司将以省级平台为基础架构,开设子账号,部署建设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平台,满足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运营、监管功能,实现与省、市监管平台和停车场运营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满足政府侧、运营侧、用户侧对充换电业务管理的需求。
四、关于政府机关院内优先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为避免出现“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的现象,近期将以适用为主要目标,并兼顾远期发展。一方面依托枞阳县国土空间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结合城市功能分布,科学、合理地编制充换电网络规划,解答项目“在哪建”、“怎么建”、“建多少”“服务多少新能源汽车”“如何适当超前”等问题;另一方面计划“分步骤实施”,优先在公园、政府机关、公交停保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城市公共服务单位以及物流园等建设运营首批站点,后根据实际需求及规划同时在县域内主干道、县道、省道、符合条件的空地等重要交通节点进行充电站布局。
感谢您对枞阳县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县域经济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县发改委
办复类别:B
联系人:朱子芳
联系电话:0562-5733004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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