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2023年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重点完成情况表
单位:县医保局 联系人:胡宏武 联系方式:0562-3257480
项目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情况
四、增加转移净收入
9.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落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0%、70%左右。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重点救助对象个人自付合规费用医疗救助比例稳定在70%以上。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截止到7月底,城镇职工住院费用报销5172人次、支出3784.89万元,住院范围内报销比例80%左右;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报销59459人次、支出32572.90万元,住院范围内报销比例70%左右;重点救助对象59816人次、救助2168.72万元,救助比例稳定在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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