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9
6.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5
4.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白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7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白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63.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36.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22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22年枞阳县白柳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 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8万元,下降16%,下降原因主要是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厉行节约,规范接待范畴,加强制度约束,严控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双招双引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 减少2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主要是我镇所使用的9辆公务用车所有权不属于我镇,且为电动车,我镇只有租用使用权,只列支车辆的租用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实报实销,该车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外出招商等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枞阳县白柳镇人民政府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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