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7430523970/202203-00028 | 组配分类: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征求《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671 |
一、决策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按照《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枞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牵头编制了《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二、意见征集时间和反馈渠道
1、征集时间:2022年4月17日17:30前
2、反馈渠道: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邮编:246700);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1042845184@qq.com;
联系人:黄同中,联系电话:0556-3211671。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2、《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起草说明
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
规划附表:
附表1:枞阳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枞阳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3: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附表4: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5:枞阳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6: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表
规划附图:
附图2 枞阳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1:5万)
附图3 枞阳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1:5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按照《铜陵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枞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部署和要求,编制《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本行政范围内涉及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规划》相衔接。
《规划》的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适用于枞阳县行政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及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枞阳县,地处安徽省中南部,属铜陵市管辖,长江下游北岸,总面积1473.39平方千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低平,低山丘陵岗冲相间,滨江环湖;长江流经县域78千米,主要河流有横埠河、杨市河、钱桥河、罗昌河、枞阳河;呈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充沛;辖16个乡(镇)、214个行政村(社区),全县户籍人口79.2万人。
枞阳县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重要县市,是合肥城市圈与皖江城市带的切入点,是合庐铜发展走廊的桥头堡。改革开放以来,县域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对外开放日益活跃,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蒸蒸日上。
一、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2020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6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1亿元,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41.3亿元,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96.8亿元,增长1.7%。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9:24.4:57.7调整为17.9:24.6:57.5。
二、矿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近年来,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矿业投资逐渐趋向理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日趋严格,矿业投资规模相比有所缩减。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以及外部矿业市场环境影响,全区矿石总产量、矿山企业数量、采矿业产值均有不同程度下滑,随着全县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业经济占全县经济比值逐年下降,但是矿业经济质量有所提高,矿业经济总体趋稳。
截止2020年底,全县发现各类矿产15种,均探明一定资源储量。黑色、有色、非金属矿采选加工业产值达39.31亿元,2020年全县规上工业产值为100.1亿元,矿业总产值占全县GDP的23.37%,占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为39.27%,利税总额为6.33亿元。这凸显出矿业经济在枞阳县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矿业经济已经成为本县工业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利用区划调整的有利时机,全面深化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以“调转促”为主线,有力实施“1412”产业攻坚行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截止2020年底,全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与高效合理利用,极大地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矿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凸显。
一、矿产资源概况
枞阳县矿产资源丰富,全县已查明矿产15种,矿区41处,其中金属矿床占矿床总数的53.65%、非金属矿床占矿床总数的46.35%,能源矿产资源贫乏。基本特征如下:
早期在陈瑶湖南侧发现一个泥炭矿床,分布范围长15公里,宽约6公里,泥炭层厚1米左右,泥炭中伴有天然气(沼气),含气层呈扁豆状、透镜状,气体无色透明。
此外,在XXX一带发现铀矿找矿线索多处,具有一定的找矿前景。
(1)黑色金属—铁矿
分布在庐枞火山盆地南部周潭~雨坛地区,已知矿床4处,储量规模均属小矿(小于200万吨),矿床主要位于会宫乡南侧与邻乡交界部位长约7公里范围内,矿床成因类型分别属中—低温热液型、中温热液型、交代热液型等三种。除火山沉积型赤铁矿(层)赋存于上侏罗统砖桥组含铁凝灰质粉砂岩中受层位控制外,其它两种类型矿体受北北西及近东西向两组构造控制。呈脉状、透镜状,矿石矿物以赤铁矿、褐铁矿为主,矿石品位中等或偏低。至2020年底,累计查明矿石资源储量293.01万吨,保有资源量107.15万吨。
(2)有色金属—铜、铅矿
铜:分布在钱铺-雨坛地区,已知铜矿床(点)16处,矿化点多处,其中含伴生金矿2处。除钱铺乡井边、虎栈、将军一带外,其它多分布在雨坛-官埠桥-会宫-白湖一带,至2020年底,累计探明铜金属量17.93万吨,保有铜金属量12.45万吨。
铅矿:矿床1处,位于钱铺乡虎栈村香炉尖。累计查明矿石量511.3万吨,铅金属量5.13万吨,平均品位Pb:2.36%。矿石量511.3万吨,铅金属量5.13万吨。
(1)化工原料—明矾石
明矾石:矿床(点)2处,其中一处位于钱铺乡井边村磨盘山,另一处位于官桥镇东河村笔架山,矿床成因属火山热液型,由上侏罗统砖桥组上段安山岩、安山质凝灰岩经明矾石化蚀变作用而成,并伴随有硅化(次生石英岩)、高岭石化、叶腊石化等现象。矿体呈似层状、透镜状,累计查明资源量259.7万吨。明矾石矿物含量36.28~37.36%,个别达50.0%以上;硫酐(SO3)14.0%左右,富矿达29.23%
(2)水泥原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
水泥用灰岩:已知矿床1处,位于欧山镇。矿层层位为三叠系中统扁担山组下部灰岩段,矿体呈层状,矿石为致密块状及条带状,矿石主要化学成分Ca52.20%,Mg0.40%。累计查明矿石资源储量53076.10万吨,保有资源量32522.77万吨
玄武岩:已知矿床4处,均为小型,位于白湖、白梅、项铺等地。矿体为潜火山岩,呈岩床及岩脉状,矿体围岩为上侏罗统双庙组及浮山组下段安山岩、粗面岩及粗安岩等火山熔岩。至2020年底,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74.27万吨,保有资源量183.27万吨。
建筑石料:矿床11个,累计查明资源量8822.4万吨,保有资源量8413.22万吨。矿石原岩有石灰岩、砂岩、正长岩,花岗岩、安山岩等,按成因归类可归为沉积岩,岩浆岩、火山岩三大类,其中以沉积岩类岩石为主。
我县位于庐枞火山盆地南部,是我省铁、铜、多金属矿产主要成矿远景区之一,矿床(点)分布集中,矿体成群、成带产出,以往铜矿的勘探深度多在垂深200米以上,因此在已知矿床外围及深部有可能发现新的矿体。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非金属矿产在矿业经济中的比重增大,本县具有优势矿产资源的玄武岩、饰面石材、建筑石料等有广阔的前景。
上述15个矿种41处矿产地,均不同程度出露地表,浮土覆盖区稍加剥露即可露采,尤其是非金属矿产矿体多裸露地表,金属矿产矿体(脉)分布密集,便于开采。
总之,枞阳县矿产资源较丰富、分布较集中,成矿规律性强、埋藏浅,开采条件有利,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估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初步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矿业基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相关政策,体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但受国内外形势的影响及矿政管理政策的变化,规划落地也存在一些不足。
地质矿产勘查初见成效。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勘查项目有一定进展,开展了“枞阳县天头山—拔茅山一带金铜矿调查评价项目”,新发现铜多金属矿(化)点2处,提出了4个找矿远景区;建筑石料用砂岩、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等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成果较为显著,已提交了一处大型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和一处大型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
矿产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上轮规划实施以来,矿山总数由35家减少至31家,大、中型矿山比例从2015年的5.7%上升为61.29%,矿业总产值由18.56亿元增长为39.31亿元,矿山规模结构明显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集约规模开发,矿山“多、小、散”的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
矿山生态修复初见成效。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度,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相关法律责任,加强了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为加快解决历史遗留或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因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影响,促进枞阳县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积极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投入,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0年,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为1645.67万吨、矿业总产值为39.31亿元。枞阳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受生态红线划定及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对沿江地区采矿业的影响,导致部分矿山未开采,全县有效矿山31家,生产矿山仅6家。受金属矿产品市场价格低迷持续影响,金属矿矿山企业均未正常生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较低。
专栏一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对照表
类型 |
指标名称 |
上轮规划预期目标 |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
指标属性 |
完成情况 |
矿业经济 |
矿业产值 |
1.采矿业产值:24.84 亿元;年增长4.58%;2.矿业产值规模比重:11.5%。 |
1.采矿业产值:39.31亿元;年增长16.19;2.矿业产值规模比重:23.37% |
预期性 |
完成 |
矿产资源调查评介与矿产勘查 |
地质调查 |
1.沿江成矿带1∶2.5万航磁测量;2.重点开展皖江经济带(铜陵市)综合地质调查;3.开展隐伏—深部矿产资源潜力评价;4.枞阳县玄武岩矿资源调查评价。 |
完成沿江成矿带1∶2.5万航磁测量其他未完成。 |
预期性 |
部分完成 |
矿产勘查 |
1.庐枞地区铁铜矿整装勘查(枞阳县部分);2.雨坛—官桥—钱铺—井边地区铁铜矿勘查;3.雨坛—藕山地区水泥用灰岩矿勘查。 |
庐枞地区铁铜矿整装勘查(枞阳县部分)正在实施,安徽省枞阳县黄竹园铜金矿、安徽省枞阳县安风地区铜矿提交了勘查成果,欧山镇海螺水泥外围提交了勘查成果。 |
预期性 |
完成 |
|
新发现矿产地 |
新增矿产地7-8处 |
新增2处建筑石料,未达到预期 |
预期性 |
未完成 |
|
主要矿种新增资源储量 |
铁矿:1000—1500万吨;铜矿:15—20(铜/万吨); 金矿:1—2(金/吨);水泥用灰岩1亿吨。 |
铜矿:55.21万吨: |
预期性 |
部分完成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矿石开采总量 |
总量2616万吨,年均增长8.5%。 |
1645.67万吨 |
预期性 |
未完成 |
主要矿种矿石总量调控指标 |
铜矿石资源量 100万吨 金矿石资源量 50万吨 水泥用灰岩资源量 1500万吨 建筑石料 800万吨 玄武岩 100万吨 |
水泥用灰岩1350.41万吨;水泥配料用砂岩91.48万吨; 建筑石料161.22万吨; 建筑用玄武岩39.56万吨 |
预期性 |
基本完成 |
|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
矿山总数 |
28家左右,(现有35家),小型矿山压缩15—20% |
31家 |
约束性 |
未完成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达10%-15% |
61.29% |
预期性 |
完成 |
|
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
岩金:1.5万吨/年,水泥用灰岩:100万吨/年,水泥配料用砂岩:50万吨/年,玄武岩:10万吨/年,建筑用石料:10万立方米/年。 |
岩金:未开采,水泥用灰岩:1350.41万吨,水泥配料用砂岩:91.48万吨,玄武岩:20万吨,建筑用石料:13.11万立方米/年。 |
预期性 |
完成 |
|
绿色矿山达标率 |
绿色矿山达标率为10%,3家。 |
国家级1家,市级2家 |
预期性 |
完成 |
|
主要矿种矿山“三率”达标率 |
铁、铜矿达标率为80%, 水泥用石灰岩矿达标率为70%。 |
铁、铜矿均为开采,水泥用灰岩矿三率达标 |
预期性 |
完成 |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 |
515.7公顷 |
548.7 |
预期性 |
完成 |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和土地复垦率 |
78.7公顷 土地复垦率22.36% |
81.02公顷 |
预期性 |
完成 |
一、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
二十一世纪前三十年是我国实现工业化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的关键阶段,包括矿产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仍然是支撑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能源、冶金、建材、化工等产品的需求量将持续上升,必然要求不断扩大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
我县在“十四五”期间将加快经济增长速度,根据枞阳县“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预测,在市政、交通及水利等方面投资金额达447.34亿元,且均为基础性设施建设,其对矿产资源需求将急剧上升,尤其是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矿等非金属产品需求更加旺盛。
我县水泥用灰岩矿及配料、玄武岩矿、建筑石料矿资源丰富,保障程度高;铁矿资源量少,保障程度不足;铜矿无中型规模以上的矿山,但保有资源量足以保障规划期内产量稳步增长;总体而言,我县矿产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二、矿产资源需求预测与供应能力
1、金属矿产
铁矿:全县保有矿石资源量107.15万吨。已查明资源量矿区4处,生产矿山1家,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全球钢铁市场回暖,四轮规划期间铁矿石需求量预计将大幅增长,根据省市规划预测,规划期内市场对铁矿石的需求量年递增9%,按照现有产量,保有资源量仍不能满足开采需要,供需失衡矛盾突出。“十四五”期间应加快招商引资步伐进行勘查开发,提高铁矿资源保障性。
铜矿:全县保有铜金属资源量12.45万吨,已查明资源量矿区16处,其中含伴生金矿2处,银矿5处,现有矿山10家,7家矿山处于停产状态,1家在开采,2家矿山企业处在筹建期。我县铜矿存在品位低、规模小、开发利用难度大等问题,大部分矿山处于长期停产和筹建状态,应加强监督管理,促进铜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铅矿:矿床1处,均与铜、银矿伴生。累计查明矿石量511.30万吨,铅金属量5.13万吨,品位较低,目前均未开发利用。
2、非金属矿产
明矾石:全县保有明矾石矿石资源量259.7万吨,已查明资源储量矿区2处,无生产矿山。
水泥用灰岩:已查明资源量矿区1处,保有资源储量3.2亿吨。生产矿山一家,年开采矿石量1500万吨,至2025年共需开采矿石量7500万吨,其矿权内保有资源量1.9亿吨,资源满足当前需要。“十四五”期间我县重大建设工程较多,水泥用灰岩需求量逐渐增大,建议继续开展水泥用灰岩勘查,做好水泥用灰岩矿资源储备,同时建议海螺扩大生产规模,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完成。
建筑石料:我县建筑石料矿储量较大,种类较多,有玄武岩、凝灰岩、砂岩等,已查明资源量矿区11处,保有资源量约8413.22万吨,现有矿山12家,规划基期设计年产矿石量约300万吨,至2025年预计年产矿石量达2500万吨,资源保障充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以铜矿、水泥用灰岩矿和建筑用玄武岩矿等优势矿种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水泥建材开发布局,加快推进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资源有效利用,为共绘新时代美好枞阳画卷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协调发展。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加大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严守国土空间三条红线,不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新常态,建设绿色矿山,实现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共赢,大力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坚持市场引领,体现重点特色。在细化和分解落实省、市规划的前提下,体现枞阳县区位特色和矿产资源特点。突出重点矿种、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对全县重要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出全面部署安排,明确总量、布局、结构、时序和准入要求。着重研究我县砂石矿产及重点矿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布局、调整矿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
——坚持节约集约,提高资源利用率。从本县实际出发,在全社会倡导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形成资源集约型生产体系和节约型消费体系,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流程,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程。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推进矿山发展新科技,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要求新建矿山积极使用新技术,鼓励已建老矿山通过技改,提升共伴生矿产回收利用能力,提高矿山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建设数字矿山、智能矿山。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和重大战略部署,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重点,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提高我县优势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促进我县矿业绿色科学发展。
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枞阳实际,合理提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各方面目标,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安排,合理确定预期指标。全面细化和落实上级规划指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增加可采矿量;集约节约并重,提高资源利用效益;资源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拓宽供给渠道,彻底改善我县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加强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及高料玄武岩等优势非金属矿产高效利用,扩大现有中小型矿山生产规模及资源储备,保障重大工程实施,满足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
专栏二 枞阳县矿产资源规划目标
指标名称 |
基准年 |
规划期目标 |
属性 |
|
新增资源量 |
/ |
建筑石料:2—3亿吨。 |
预期性 |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
/ |
1—2处 |
预期性 |
|
矿山数量 |
矿山总数量 |
31家 |
33家 |
预期性 |
砂石土类矿山数量 |
17家 |
15家 |
预期性 |
|
开采总量 |
2125万吨 |
6533.7万吨 |
预期性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61.25% |
70% |
预期性 |
二、展望期目标(2026—2035年)
展望到2035年,采矿业总产值保持稳步增长,严格控制小型矿山数量,进一步提升大中型矿山的比例,矿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得到根本性好转,矿山企业实现转型升级,进一步发展壮大枞阳县优势矿业。
不断加强矿山建设与社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大力推进绿色矿业建设,进一步提高绿色矿山达标率,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实现环境友好型矿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矿政管理水平,矿业权市场运作规范化、法制化,加强三级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矿政管理的透明度、不断简化矿政审批手续,增强矿政管理部门服务意识、服务体系完善,将矿政管理向矿政服务转变。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据枞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省厅部署,统筹安排和实施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地质科技创新研究等工作,全面提高全区基础地质矿产调查程度,更好服务国民经济建设。
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重点加强对铜、金、铁、铅、锌、铀矿及水泥用灰岩和玄武岩等重要矿产的调查与评价,实现资源潜力评价的动态管理。在成矿条件有利、有较大资源潜力、以及工作程度总体较低的地区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大力推进区域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圈定找矿靶区,发现和评价新的矿产地,提交一批新的后备资源基地。
开展深部资源潜力预测。开展深部矿产勘查、隐伏矿产勘查及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字立体地质填图、钻探等综合方法研究。在重要成矿远景区实现深部找矿和新类型、新区域找矿突破。
二、矿产资源勘查
根据安徽省及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结合枞阳县矿产资源禀赋特点以及县域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开展铁、铜、金多金属及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的勘查,加强枞阳县隐伏及深部矿产资源潜力调查与综合找矿预测研究。全面完成重要成矿带1:5万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地质调查、土壤化探测量;鼓励在枞阳钱铺井边、官桥雨坛地区重点勘查铁、铜、金等金属矿产;在欧山地区重点勘查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粉砂岩矿;在项铺金社—白梅地区重点勘查玄武岩等非金属矿产;限制勘查和开采泥炭资源。加强地质矿产地勘查投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勘查前景较差的部分铁、铜金属矿以及长期无勘查成果的探矿权进行缩减或注销处理。
三、矿产资源开采
细化分解省、市矿产资源规划在我县部署,落实上级规划管控要求,确保上级规划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做好地方保障和协调工作。
为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进行总量调控和最低开采规模控制,有效指导采矿权设置和整合,落实省规划中设置的重点开采区1处,开采规划区块2处,落实市规划在我县范围内设置的开采规划区块1处。
区块编号 |
区块名称 |
面积 |
CZ01 |
庐江重点开采区(枞阳部分) |
81.67km2 |
专栏五 开采规划区块
区块名称 |
面积 |
|
CQ002 |
枞阳县黄竹园铜银矿开采规划区块 |
5.93 km2 |
CQ004 |
枞阳县安风地区铜矿开采规划区块 |
8.00 km2 |
CQ010 |
枞阳县西欧山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 |
3.60km2 |
四、砂石集中开采区
砂石土集中开采区主要为我县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砂石建筑原材料而布局,规划以需求为导向,统筹考虑交通条件、环境承载等因素,在我县北部钱埔村设置枞阳县断腰岭砂石集中开采区,在项铺镇设置枞阳县项铺金社白梅玄武岩集中开采区,在南部设置枞阳县项铺-官埠桥砂石料集中开采区,西部官铺桥和雨坛镇交界处设置枞阳县官埠桥雨坛砂石集中开采区。
专栏六、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序号 |
名称 |
面积/km2 |
现矿权数 |
拟设采矿权总数 |
最低开采规模 |
主要矿种 |
1 |
枞阳县断腰岭砂石集中开采区 |
0.79 |
1 |
1 |
100万吨/年 |
建筑用玄武岩 |
2 |
枞阳县项铺金社白梅玄武岩集中开采区 |
1.40 |
3 |
2 |
100万吨/年 |
建筑用玄武岩 |
3 |
枞阳县官埠桥雨坛砂石集中开采区 |
6.52 |
4 |
1 |
500万吨/年 |
建筑石料用凝灰岩 |
4 |
枞阳县项铺-官埠桥砂石料集中开采区 |
7.06 |
4 |
4 |
100万吨/年 |
建筑石料用砂岩 |
原则上,砂石类新建矿山开采必须在重点开采区或砂石集中开采区范围内,集中开采区内砂石矿山投放数量不超过规划矿山数量,开采规模不低于最低开采规模。
为适应枞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供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枞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特点、市场需求程度、开发利用条件、生态环境等综合因素,对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投放总量进行有效调控,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
根据区位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县内资源和市场,紧紧围绕枞阳县实际,综合勘查、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发挥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矿山布局与城乡建设、矿山开发和生态保护的有机衔接。总量调控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鼓励有条件的铁、铜、金矿等市场紧缺矿产扩大规模开采,科学释放区内优势矿产,有序投放区内特色矿产,督促停产整顿矿山积极复工复产,加强水泥用灰岩矿的深加工技术开发,促进砂石资源高质量循环综合利用。规划期内,全县矿山数量和矿石总产量逐渐趋稳,到2025年矿山数量保持在31家左右,年开采总量达到6533.7万吨。
专栏七 主要矿产开采总量控制规划表
主要矿产 |
规划基期 |
规划目标 |
备注 |
||
开采总量 (万吨/年) |
矿山数量 |
开采总量 (万吨/年) |
矿山数量 |
|
|
金矿 |
停产 |
1 |
3 |
1 |
|
铁矿 |
停产 |
1 |
6 |
1 |
|
铜矿 |
3 |
10 |
87 |
12 |
|
水泥用灰岩 |
1350.41 |
1 |
1500 |
1 |
|
建筑用玄武岩 |
39.56 |
5 |
217 |
4 |
|
水泥配料用砂岩 |
91.48 |
1 |
70.6 |
1 |
|
水泥用凝灰岩 |
停产 |
4 |
61.6 |
3 |
|
建筑用砂岩 |
26.22 |
4 |
2212 |
4 |
|
建筑用花岗岩 |
135 |
1 |
135 |
1 |
|
建筑用安山岩 |
停产 |
1 |
13 |
1 |
|
建筑用闪长岩 |
停产 |
1 |
50 |
1 |
|
建筑用凝灰岩 |
停产 |
1 |
2028.5 |
3 |
|
总计 |
1645.67 |
31 |
6533.7 |
33 |
|
调整矿山规模结构,优化矿业产业布局。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床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严禁出现“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现象,严格执行《安徽省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严格审查新建矿山的开采规模、服务年限、矿石加工规模,实施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制度;严格监督现有矿山按设计规模和标准规模开采,逐步关停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矿山。
规划期内积极调整矿业产业结构,有效保护和总量调控我县优势矿产,促进矿业多元化发展,逐步形成规模效益;对低于准入标准的矿山,实施联合、兼并、关闭等措施,扩大矿山生产规模;现有小型以下矿山生产规模要通过限期技改或资源整合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对不具备技改扩建条件、布局不合理、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土地植被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予以逐步关停。
继续发展大型矿业集团的龙头作用,组建和培育一批大中型矿业企业,提高矿业集中度,建成有竞争力的矿业集群。建设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矿业工业规模,推进铜产业集约化、集群化发展;支持枞阳水泥用灰岩稳质稳产,促进水泥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推进枞阳建材集中开发、链式发展、绿色运行,促进砂石资源高质量、循环综合利用。
提升矿山生产技术水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逐步调整和充实与矿山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配备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装备;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工艺以及综合利用技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矿山开发的融合,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人”,实现科学开采;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节约资源与综合利用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禁止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优矿劣用等浪费资源行为;加强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的指标考核,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积极提高“三废”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展固体废弃物资源二次开发。
加大供给侧改革,促进矿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进原矿产品深、精、细加工和工艺技术,由单一性向系列化、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高能耗向低能耗转变。加强矿业科学技术研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开发高科技矿产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矿业,调整矿业结构,延长矿产品产业链,促进铜、金、铁等金属矿产选、冶技术向低成本、无污染、高效益方向发展,提高水泥建材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玄武岩岩石特性,多途径、深加工、高精化利用。
提倡新型节土产品和非粘土类新型墙材,大力发展混凝土砌块高渗量、高孔度、高保温免烧砖,非粘土类空心砖及其它新型墙体材料。
发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技术,提高节能减排水平,积极提升尾矿、废石、冶炼废渣的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固体废弃物资源二次开发水平,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明确矿产开采活动范围,加强规划分区空间管控。规划期内新设砂石土类采矿权原则上应位于重点开采区或砂石集中开采区内,到展望期,所有砂石土矿山均在重点开采区或集中开采区内;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的“三条控制线”。
禁止在引江济淮工程沿线、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军事禁区、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城市规划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采矿,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影响范围内以及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矿业活动的区域。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禀赋特点,结合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要素对全区矿产资源开采实行分区管理,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本级出让登记权限矿种的开发利用进行科学规划,优化开采布局,在砂石集中开采区内,明确提出了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方案。
专栏八 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开采矿种 |
开采规模 |
投放时序 |
CQ001 |
枞阳县钱铺乡断腰岭建筑用玄武岩开采规划区块 |
0.26 |
建筑用玄武岩 |
100万吨/年 |
2021-2025 |
CQ003 |
枞阳县白梅乡螺丝尖建筑用玄武岩矿开采规划区块 |
0.7 |
建筑用玄武岩 |
150万吨/年 |
2021-2025 |
CQ004 |
枞阳县九鼎玄武岩矿开采规划区块 |
0.55 |
建筑用玄武岩 |
100万吨/年 |
2021-2025 |
CQ006 |
枞阳县黄公山建筑石料用凝灰岩开采规划区块 |
0.87 |
建筑石料用凝灰岩 |
2000万吨/年 |
2021-2025 |
CQ007 |
枞阳县栏山建筑石料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 |
0.56 |
建筑石料用砂岩 |
100万吨/年 |
2021-2025 |
CQ008 |
枞阳县继光村建筑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 |
0.8 |
建筑石料用砂岩 |
100万吨/年 |
2021-2025 |
CQ009 |
枞阳县麻布山建筑石料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 |
3.72 |
建筑石料用砂岩 |
2000万吨/年 |
2021-2025 |
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行动纲领和发展目标。其实质内容是以节约集约、充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与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全面开展矿山各项建设工作,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举的方针,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绿色矿山创建是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合理利用资源、实现矿山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可大力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总结学习国家和省级示范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经验,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
目前,全县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已完成枞阳欧山水泥用灰岩矿绿色矿山、枞阳县周家山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绿色矿山、枞阳县雨坛乡枫冲采石场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内,我县大中型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小型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促进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地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依法办矿,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证照齐全,遵纪守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和有关规定;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积极加入并遵守《绿色矿业公约》,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当,责任到位,成效显著;具有健全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推行企业健康、安全、环保认证和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实现矿山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综合利用,技术创新。按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较好地完成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指标,技术经济水平居区内同类矿山先进行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应建给排水系统,地表径流水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资源利用率达到矿产资源规划要求,“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省规定标准;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区(县)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矿山粉尘浓度小于1毫克/立方米,矿区大气环境、周边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开采区、加工区、运输系统、办公区、生活区和码头实现洁化、绿化、美化,绿色覆盖率达到可覆盖区域面积的80%。不断改进和优体工艺流程,淘汰落后工艺与产能,生产技术居区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重视科技进步,发展循环先进,发展循环经济,矿山企业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显著。
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达省级规定指标;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成果突出。“三废”排放达标。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100%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区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目的明确,措施得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平均水平;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环境优美,绿色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有切实可行的矿山土地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与措施,并严格实施;坚持“边开采,边复垦”,土地复垦技术先进,资金到位,对矿山压占、损毁而可复垦的土地应得到全面复垦利用,因地制宜,尽可能优先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
安全生产,和谐发展。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和《矿山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规定,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制订有安全生产事故防范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生产条件和环境,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履行矿山企业社会责任,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矿山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影响社区生活的生产作业,与当地社区建立磋商和协作机制,及时处理林地水资源等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移民搬迁、征地补偿、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问题,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未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倡导绿色勘查。严格落实国家、省绿色勘查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地质勘查全过程,做好勘查布局、优化绿色方案,降低勘查活动对环境的扰动,做好勘查区内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绿色勘查宣传、贯彻绿色勘查理念,保障绿色勘查实施,实现绿色勘查和谐发展。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资源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实行高效管理。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最低开采规模标准规定。严格落实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标准,将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指标纳入开采准入条件,禁止高能耗、强污染、多浪费等资源综合利用设计立项。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做好矿山设计,矿山建设必需按照绿色矿山规范进行建设,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方可投入生产。新建矿山必须编制“二合一方案”,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落实生态修复主体责任。
第五章 重点项目
第一节 枞阳县欧山水泥用灰岩示范矿山建设工程
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理念,深化转型升级,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发展方向,枞阳欧山水泥用灰岩矿积极开展示范矿山创建工作,全面推动区域矿山专业管理水平提升。
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大型的水泥熟料生产基地,成立于2000年6月,公司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占地面积1900亩,员工近1300人,拥有2条2500t/d、3条5000t/d和1条10000t/d共六条熟料生产线和三条水泥粉磨生产线,年产熟料1500万吨。枞阳欧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是该公司配套建设的原料基地,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500万吨/年。近年来,矿山通过引进新工艺设备,加强人才素质培养和精细化管理,有效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强化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推动矿山智能化发展。
项目实施以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发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总体目标,积极推行“三位一体”的矿山企业管理新模式和绿色生态助推矿山绿色发展的崭新理念,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分步实施,构建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相协调的矿山发展模式。近期目标,力争通过半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将矿山建设成国家级高标准、高质量绿色矿山企业。远景目标将矿山打造成高标准示范性矿山,实现生产管理规范、队伍建设优良、科学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企地和谐的目标,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矿山建设样板,推动区域矿山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提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美化矿区环境、优化资源开发方式、加大节能减排、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几个部分,项目预算800—900万元,责任主体为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枞阳县黄公山砂石基地建设工程
枞阳县黄公山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为安徽省20个大型砂石基地项目之一,由中国建材集团与枞阳投发、安徽节源共同成立的枞阳南方材料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运营,运营时效13年。该项目拟设采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总矿石量7649.26万立方米(20269.63万吨),设计年开采量达1500万吨。同时为实现“双碳”目标,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该项目将建设11公里廊道运输专线,廊道直通长江,同时配套建设货运码头,项目预计投资达百亿元,责任主体为枞阳南方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将以骨料作支撑、水泥奠基础、商混拓市场,进一步深化“水泥+”,推进“水泥—商混—骨料”协同发展。
《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坚持从完善制度和创新机制入手,将落实《规划》作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综合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措施,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1.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枞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出台配套政策,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正常秩序。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勘查开发布局与结构调整、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储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重大规划目标纳入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内外协调。有关单位、组织、企业和个人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矿产资源规划,支持和配合规划实施工作。
2.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制度
县自然资源局是本规划的主管机关,负责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和中期评估,有关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评估报告报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并作为规划调整和修编的依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修改时,由原编制机关提出调整或修编规划的政策建议和调整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不断增强《规划》的操作性、针对性。
3.建立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
将规划执行情况列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严格实施规划勘查、开采分类和分区管理,对违反规划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启动问责程序,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建地方人大、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
4.加强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覆盖全县的矿产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矿业投入以及勘查开发利用状况报告、年检和矿山监督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生态修复进行系统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储量增减、生态环境动态变化,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本《规划》包括文本、附表、附图、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数据库。
本规划经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后,报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由枞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规划》的,由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按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本《规划》由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2: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等法律法规,按照《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枞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枞阳县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本行政区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作出的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编制《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起草过程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中标承担了我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编制工作自2021年5月开始,大致经历四个阶段:
2021年1月编写了《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方案》。对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技术路线、规划的基本内容、专题研究设置要求及规划成果、规划编制的组织人员结构、编制工作安排、编制经费等做出了具体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单位成立了规划编制项目组,编制工作于2021年5月正式启动。
1、资料收集
因规划涉及部门和单位多、面广,资料收集难度较大。收集到的资料主要有: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上轮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文本、附表、附图、枞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枞阳县探矿权、采矿权数据库、枞阳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枞阳县“十四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枞阳县旅游局规划、枞阳县交通规划、枞阳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汇编、枞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
2、专题研究
先后开展枞阳县矿山实地调研、绿色矿山实地考察,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市场对矿业产品需求预测和可供性进行分析研究、枞阳县矿山生态环境现状恢复治理进行研究和枞阳县绿色矿山建设提出若干指导意见。
(三)规划征求意见与规划编制修改阶段
2022年2月23日,参加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铜陵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评审会,根据市局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初稿。
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3月完成,分发至各乡镇、县
(四)规划技术性审查修改阶段
2022年4月21日,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查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矿保(2021)2号)规定,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组织有关专家在合肥市召开会议,对《枞阳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进行论证,专家组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核实,对有关数据进行再分析和处理,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对文本、附表、附图及数据库进行了调整修改。
三、主要内容
《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主要包括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
根据安徽省及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结合枞阳县矿产资源禀赋特点以及县域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开展铁、铜、金多金属及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的勘查,加强枞阳县隐伏及深部矿产资源潜力调查与综合找矿预测研究。全面完成重要成矿带1:5万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地质调查、土壤化探测量;鼓励在枞阳钱铺井边、官桥雨坛地区重点勘查铁、铜、金等金属矿产;在欧山地区重点勘查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粉砂岩矿;在项铺金社—白梅地区重点勘查玄武岩等非金属矿产;限制勘查和开采泥炭资源。加强地质矿产地勘查投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枞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划期末,调控采矿权总数为33宗,细化落实省规划中设置的重点开采区1处,落实市规划在我县范围内设置开采规划区块3处,设置砂石土矿产集中开采区4处。
(三)矿业高质量发展
绿色勘查:科学部署、空间调控,技术创新、勘查升级,完善管理、勘查管控。
绿色矿山建设:创新绿色矿山管理模式,规范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加强绿色矿山分类引导。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管控,强化矿种差别化管理,深化落实矿业权管理制度,推进矿山分类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