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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765N/202312-00023 组配分类: 取水许可审批
发布机构: 枞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枞阳县螺丝尖建筑石料安山岩及玄武岩矿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88
关于枞阳县螺丝尖建筑石料安山岩及玄武岩矿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2-22 15:40 来源:枞阳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水许可〔2023〕28  

关于枞阳县螺丝尖建筑石料安山岩及玄武岩矿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玄武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枞阳县螺丝尖建筑石料安山岩及玄武岩矿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的函》(玄武新材料〔2023〕13号)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依据《枞阳县螺丝尖建筑石料安山岩及玄武岩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对你公司枞阳县螺丝尖建筑石料安山岩及玄武岩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项目位于白梅乡柳峰村及金社乡秀山村,矿区面积为0.4944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玄武岩,采矿许可证号C3407222023057150155080;矿山设计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设计开采规模建筑石料980万t/a;2023年4月27日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303-340722-04-01-947082),建设内容包括矿山项目、办公用房、对外联络道、绿色廊道运输、仓储、装车站等配套设施。项目基建期为19个月,计划于20238月开工、20252月工程基建完成。

二、同意项目取水方案。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和市政自来水,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总量为198500m3/a,其中,生产地表水取水量为195000m3/a,取水地点位于杨市河云岭村村委会下游约100m,坐标E117°23′39.02″,N30°53′28.14″;市政自来水3500m3/a,取自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汤沟水厂公共管网。

三、你公司应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加强用水工艺管理,提高各环节用水水平,生产、生活等用水指标应符合《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 679-2019)等定额管理要求。

四、你公司要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工作,厂区生产、生洗废污水应全部回用,不得对外排放。

五、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规定,做好取用水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六、工程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七、你公司取用水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我局批准后实施。

八、如发生重大旱情或河流生态流量需求等特殊情况时,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九、若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项目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若本工程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枞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枞阳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