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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枞阳县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枞阳县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11 15:40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5年枞阳县司法局1-2月无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情况出现,故此处无处罚决定,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