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晓斌代表:
您提出“关于尽快修订《枞阳镇村(居)民建房实施办法》的建议”(17-3-6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房问题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枞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23年7月16日召集县房产中心、执法局、老庄社区对目前所涉两户(殷某、吴某)进行了调研、会商,形成了初步意见:
老庄社区属县城规划区严控区,原址拆除重建不符合县城建设规划。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就以上两户诉求建房事宜,按现行政策实行货币化评估进行安置,枞阳镇政府将及时上报县政府批准后落实。
感谢您对住房安全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枞阳镇政府各项工作。
主办单位: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张正超
联系电话:19905623811
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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