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枞阳县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走在前列的攻坚期。为切实做好枞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枞阳县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紧密衔接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枞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编制过程
《枞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于2021年5月启动,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合肥蔚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枞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乡镇、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形成了《枞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评审稿)》。2021年12月24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枞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专家评审,根据各部门和专家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规划内容
《规划》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阐述了“十三五”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机遇。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确立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系统思维;精细管理,改革创新;全民参与,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着力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设美丽枞阳为目标。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和举措。一是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升产业、能源、交通、农业等结构优化调整,从源头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社会。提出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坚持节地、节矿、节能、节水,推进土地、矿产、能源、水资源节约利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全面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绿色化,引导居民绿色生活方式转型,力争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二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落实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大气、水、土壤等污染区域联防联治新机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水平,着力构筑“三核三廊四区”生态网络结构。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深入实施矿山修复。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赢升级版蓝天保卫战,实现对县域内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管控,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控制,重点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的管控。控制餐饮、扬尘等大气污染源,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与建立大气区域联防机制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三水统筹”,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质量,建立水资源安全保障、水环境污染严格控制、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持续提升水流域生态环境等任务。打好升级版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土地的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模式,强化全县地下水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任务。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出围绕围绕“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需求,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从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强化区域噪声管理、控制交通噪声方面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四是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秸秆资源化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强化农业污染治理。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任务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打造美丽农村人居环境。五是严防生态环境风险。以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辐射环境安全、环境应急管理为任务,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水平。六是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提出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设,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积极融入长三角共保联治,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第四部分是重点工程。提出“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列出12项重点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考核评估、深化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了五大保障措施。
四、创新举措
《规划》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拟定规划指标包括环境质量、环境治理、环境风险防范、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安全维护共五大类二十项主要考核指标。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预期性重点突出引导性,是期望的发展目标;约束性指标更多反应工作刚性要求,具有强制力。《规划》设置的20项指标中,有3项是预期性指标,17项为约束性指标。
五、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二是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三是积极争取省级环保引导资金,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四是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五是依法推进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回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和焦点问题。
六、规划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部门:自然生态保护股
咨询电话:0562-321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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