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根
指派通知书
皖(铜枞)援刑指字[2023]第312号
发往单位:
安徽**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
胡**
事 由:
刑事辩护
受援人:
疏**
批 准 人:
胡煜
时 间:
2023年11月06日
安徽**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本中心(处)决定对 疏** 关于 刑事辩护 案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你单位 胡** 承办该案。请你们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安排律师或合适的人员承办该案并与受援人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并将指派情况告知本法律援助中心处。
特此通知。
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公章)
2023 年 11 月 06日
法律援助机构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司法大楼一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煜 05623210148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