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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MB1A51386K/202402-00022 组配分类: 行政规划
发布机构: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02 09:57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强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县级督查镇村巡查的管控措施,实行“全县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力争达到“零火点”目标。二是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加快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重点推进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施涂料替代。加强汽修行业污染治理,督促含喷漆、烘干工序的汽车维修企业及时更换VOCs治理设施耗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推进油气回收综合管控。三是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加快天然气管线枞阳支线工程建设。推进工业污染源深度减排加强对省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枞阳海螺公司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粮食烘干企业,配套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四是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整治露天矿山、建筑、道路、水利、渣土等工程扬尘,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推动交通领域综合治理,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推进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进一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严控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城。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督促餐饮单位业主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油烟净化设施每月至少清洗1次。

(二)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国、省控断面水质监管。推进菜子湖、白荡湖、两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生活污水治理,确保长河枞阳大闸、永登闸、白荡湖及白荡湖入江口、湖东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完成国控枞阳大闸断面周边污水整治工程、省控湖东闸断面汤沟河水质治理工程,配合开展汤沟河珍珠养殖专项整治,建好并运行好尾水处理池,确保尾水处理池水质达标排放。实施省控永登闸断面两赛河不达标水体水环境治理,改善力争省控水质断面达标率100%。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开展农村水污染治理。推进白荡湖生态保护修复,完成枞阳县白荡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开展白荡湖生态安全评估调查。全面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发挥实效。三是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管理,定期开展源水水质监测。完成引江济淮工程施工损坏的县城水源地和县城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网、地理标志、警示牌安装工作。

(三)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加强环境监管。加强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的联动监管,杜绝违规开发利用。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持续开展涉镉排查,杜绝土壤污染事件。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5%以上。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完成枞阳县钱铺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验收工作。常态化开展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大中央和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力度。三是强化尾矿库污染防治。继续开展尾矿库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督促尾矿库企业每季度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落实《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枞阳县大刨山铜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闭库销号,将枞阳县鹿狮铜选厂尾砂堆放点、佘家凹和恒丰尾矿库调出环境监管清单。四是继续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与信息化,做好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2023年度申报,规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深入开展 “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工业绿色转型发展,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合理分类回收利用等。

(四)持续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继续推进中央和省督察反馈问题以及省、市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改销号。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推进整改对账销号。提前谋划部署,做好2024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各项工作。二是落实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抽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和各类专项督查,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调处环境信访投诉,回应群众环境诉求,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五)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严格落实环境审批和环境管理各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指导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持续推行豁免管理,强化“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应用,适时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加强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继续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制定2024年环境应急演练计划,按时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实施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协助企业做好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