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市监处罚〔2023〕363号 |
枞阳县汤沟镇江厂村卫生室混放过期药品案 |
枞阳县汤沟镇江厂村卫生室 |
PDY00190-934082312D6001 |
陶胜 |
当事人混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过期、失效、淘汰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不得与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混放。”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输液室、注射室、采血室、抢救室、治疗准备室、治疗室、处置室等场所不得存放过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规定 |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马应龙麝香痔疮膏1盒;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
2023/12/27 |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