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79X4/202401-00015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信息 |
发布机构: | 枞阳县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
名称: | 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157 |
枞阳县2022年度DNA实验室耗材及仪器
维护费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DNA检验技术在打击犯罪、服务人民和维护社会稳定中起重要作用,是刑事科学技术的根基,枞阳县公安局DNA实验室于2020年2月投入运行,并于2020年7月通过了安徽省公安厅验收。枞阳县公安局DNA实验室总建筑面积430平方米,实验室内设置检材受理室、提取室、扩增室、测序室、数据分析室、更衣室、人员样本保管室等技术用房;DNA实验室现有DNA自动提取仪1台、PCR仪2台、测序仪1台以及超纯水装置、超净工作台、数据分析计算机等必需检验设备。为保障DNA实验室正常稳定运行,枞阳县公安局在经枞阳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的批准下,安排实施了“DNA实验室耗材及仪器维护费”项目。枞阳县公安局DNA实验室2022年完成生物检材2301份,为打击犯罪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
二、评价结论
2022年度,DNA实验室耗材及仪器维护费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年度内6台大型仪器设备均正常运行,DNA实验室完成检材2301份,受理检验鉴定数206起。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了一定的预期的效益。一是保障DNA实验室所需检验耗材及检测设备正常运行;二是有效保障检验鉴定结果科学准确;三是帮助公安机关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安宁。同时2022年度DNA实验室耗材及仪器维护费项目也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符合预算批复用途,耗材领用未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定,个别耗材结存率偏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产出指标未达到预期等问题。
经统计分析,枞阳县公安局2022年度DNA实验室耗材及仪器维护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30分,评价等级为“良好”。具体评分见下表:
项 目 |
决策指标 |
过程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得分合计 |
标准分值 |
15 |
20 |
35 |
30 |
100 |
评价得分 |
12 |
17.8 |
30.50 |
29 |
89.30 |
三、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耗材领用未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定,个别采购耗材结存率偏高;二是部分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升;三是部分项目资金的使用不符合预算批复用途;四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个别产出指标未达到预期。
四、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严格按照规定管理检测耗材,科学预测耗材采购量,避免采购耗材长期闲置;二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三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编制;四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和科学性。
枞阳县2022年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经费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农法发〔2020〕3号)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捕”的重要批示精神,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解决农业领域执法分散问题,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枞阳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县委县政府围绕“三农”工作,将群众密切关注的长江禁补、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作为重点执法领域,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为县域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在经枞阳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的批准下,安排实施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经费”项目。2022年枞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扎实开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2022年共查处行政案件172起,其中渔政152起,种子2起,农药4起,宅基地4起,农产品质量安全9起,农机1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起。
二、评价结论
2022年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经费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年度内共组织农资经营户普法培训4次;开展《清江清船行动联合执法巡查》《枞阳县2022年打击长江刀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等长江水域禁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5次;组织实施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91人次;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时段开展农机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举办普法宣传活动10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2次。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了一定的预期效益。一是促进农村农业生产安全稳定,增强了辖区内农业守法意识和长江渔业生态保护意识;二是促进长江水域生态恢复,改善了水生态环境,遏制农业非法生产对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三是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促进农业生产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项目也存在绩效指标编制不全面、不细化,部分项目资金支付依据不完整,个别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格,部分采购事项未见严格履行询价比选等必要的采购程序等问题。
经统计分析,枞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评分见下表:
决策指标 |
过程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得分合计 |
|
标准分值 |
15 |
20 |
35 |
30 |
100 |
评价得分 |
11 |
14.6 |
34.8 |
23.6 |
84 |
三、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编制不完整、不细化,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内容;二是部分费用报审核不严格;三是部分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预算支出项目调整未见调整手续;四是部分采购事项未见严格履行询价比选等采购程序;五是部分业务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六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存在被投诉现象;七是问卷调查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益效果评价不高。
四、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科学编制项目绩效指标;二要严格费用报销程序,加强项目资金报销审核,确保每笔经费支出手续合规完整;三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项目预算调整严格按规定执行;四要规范日常零星采购程序与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五要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业务管理制度,六要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保持良好的执法态度,提升执法形象。
枞阳县2022年度政务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位于枞阳县浮山路银塘新区,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建筑用地约100亩,具有提供政务服务和行政办公的双重功能,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是联系政府和居民之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窗口,被社会各界、上级领导及媒体部门所关注。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关乎到政府部门的形象,同时也对政府部门做好节能节约管理,建设节约型社会起到重要促进作用。2019年3月,根据《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机关事务服务管理服务中心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办〔2019〕45号))中规定的部门职能,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在经枞阳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的批准下,安排实施了“政务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并将政务中心物业管理费纳入部门项目预算。
二、评价结论
2022年度,政务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总体实施情况一般,2022年度物业公司为政务中心提供了安全管理、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设备设施、房屋维修与养护及其他日常管理等6项服务。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了一定的预期的效益。一是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了的较好的办公环境;二是保障了政务中心各项会议及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保障政务中心内卫生环境整洁,提供了一定的安保环境。同时2022年度政务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也存在项目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编制不全面、不细化,物业费支付依据不完整,物业监督考核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物业费支付未与提供服务人员数量挂钩,物业服务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经统计分析,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务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69.80分,评价等级为“中”。具体评分见下表:
项 目 |
决策指标 |
过程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得分合计 |
标准分值 |
15 |
20 |
35 |
30 |
100 |
评价得分 |
11.5 |
13.5 |
23.4 |
21.4 |
69.8 |
三、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二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编制不全面、不细化;三是物业费支付依据不完整,物业监督考核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四是物业费支付未与提供服务人员数量挂钩;五是政务中心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物业服务满意度偏低。
四、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二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编制;三要严格审核物业费支付依据,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四要加强项目合同约定管理,应将物业费支付与提供服务人员数量挂钩;五要加强对物业公司服务过程监督管理和考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2022年度枞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中心运营费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枞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枞阳县商务局于2019年10月通过“枞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确认安徽三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枞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工作,双方签订的《枞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协议》,协议金额118万元/年,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
2022年度在县商务局的监督管理下,项目单位安徽三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了《枞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协议》的各项服务内容,2022年度枞阳县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达5.18亿元。本项目实施成功孵化了如枞阳县佳茗三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枞阳县源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优质电商企业,培养了大批电商人才,推出了枞阳白茶、土鸡、土鸭、蜂王浆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枞阳农村电商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评价结论
2022年度,项目单位基本完成了《枞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协议》各项服务内容,如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农村物流体系的建设、电商人才的培养、枞阳农产品上行网上销售等工作均有序开展,促进了枞阳县农村电商的发展,拉动了地区就业。但也存在项目立项论证不充分、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经审核评定,2022年度枞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运营费用绩效评价得分8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论证不充分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三)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四、意见与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管理,提高立项科学性。要进一步强化部门立项管理,优化部门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立项科学性,增强部门整体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强化绩效申报管理、项目绩效跟踪管理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建立绩效问责制度,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方案,从而提升部门支出绩效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合同履行、工作成果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切实防范项目风险。
2022年度枞阳县全县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经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皖灾险普办发〔2021〕10号)、《铜陵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铜灾险普办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枞阳县实施了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二、评价结论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6个部门,已完成了《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普查数据均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核查通过。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经审核评定,2022年度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8.8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部分单位招标采购工作不规范
四、意见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体系。针对本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建议枞阳县应急管理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及各相关单位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并健全相关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逐步提高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办法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对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更新和
基础设施专项补助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和卫生院运行机制工作的需要,2013年12月17日枞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会议决定:“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基层医疗机构零星医疗设备更新和基础设施专项补助200万元”,卫健委2022年申请预算200万元用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健康运行,完善村医政策保证,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更新和基础设施专项补助为白柳镇、钱铺镇、白梅乡、会宫镇、义津镇、金社镇、钱桥镇、官埠桥镇8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医疗设备8台(其中:数字化X线摄影(DR)机1台、多普勒彩色超声诊断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台、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球仪1台、根管预备机1台)和医疗器械(手术推车、单杆手术托盘、移动式麻醉柜、升降椅、骨科手术牵引床、超声洁牙机、电动止血带),有效缓解了基层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短缺、医疗技术条件受限、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问题。
二、评价结论
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更新和基础设施专项补助项目的实施,为白柳镇、钱铺镇等8个基层卫生机构配备了一批必需的医疗设备设施,有效缓解了基层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短缺、医疗技术条件受限、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问题。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项目指标设置不合理、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未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等问题。经审核评定,2022 年度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项目监管不够到位
(三)未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四、意见与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运行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管,建立健全对下属机构监督管理机制,适时开展对下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升绩效管理质量。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强化绩效意识,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标准,科学、合理的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照文件要求科学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022年度农村敬老院管护经费和维修经费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枞阳县乡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细则》(枞民〔2021〕205号)等文件要求,由县民政局每年将供养机构管护经费和维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用于不断完善全县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全县敬老院基本设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农村敬老院供养人员集中供养能力。
二、评价结论
2022年度县民政局按照《枞阳县乡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细则》基本完成了资金拨付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需求。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项目指标设置不清晰、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经审核评定,2022 年度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8.34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部分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三)项目监管不够到位
四、意见与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升绩效管理质量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强化绩效意识,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标准,科学、合理的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完善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规性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按照预算用途使用,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提高项目效益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枞阳县乡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实施。
2022年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规范预算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枞阳县财政局委托,安徽亿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经信局)2022 年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枞政秘[2021]11号),经信局2022年申请预算300万元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进一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评价结论
2022年度经信局根据《关于印发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枞政秘[2021]11号)的要求组织了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并按照枞阳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7次常务会议决定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充分发挥了资金在工业强县、推进企业工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项目指标设置不合理、资金审核不到位等问题。经审核评定,2022 年度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8.3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二)专项资金审核工作不严谨
四、意见与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建议经信局绩效指标设置应涵盖项目目标、支出方向主体内容,应选取能体现项目主要产出和核心效果的指标,优化可行,突出重点,以便于后期绩效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经信局严格按照《2020年度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申报指南》的要求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枞阳县2022年度莲花湖公园管护项目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随着枞阳县城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区建设面貌日新月异,为满足市民游览观光、健身休闲的精神需求,县政府投入资金建设莲花湖公园,经县政府批准,自2011年11月起,由县住建局下属单位——枞阳县莲花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莲花湖公园物业管理工作。为更好的规范莲花湖公园旅游管理,创造长期优良干净和谐的4A景区环境,提升枞阳县城对外形象,根据2003年县政府关于莲花湖停渔植莲问题决议单,2011年12月5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6次,2013年枞阳县财政局支出预算指标追加、减通知单(预2013第325号),2014年枞阳县财政局支出预算指标追加、减通知单(预2014第351号),县住建局在经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的批准下,安排实施了“县莲花湖公园管护项目”。
二、评价结论
2022年度,县莲花湖公园管护项目总体实施情况一般,全年度公园配置保洁人员7人,每日上、下午公园公厕清洁不少于4次,每日园区环境卫生保洁次数不少于3次,保障808件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公园全面除草8次。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效益:一是美化了市容市貌,丰富了市民生活;二是改善旅游区的环境卫生质量,有效提升了游览环境;三是长期有效为园区提供优良环境,促进城市形象提升。同时也发现存在部分项目资金的使用不符合预算批复用途和国家财经法规规定,个别资金支付手续不规范,采购不合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经统计分析,枞阳县莲花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莲花湖公园管护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8.50分,评价等级为“中”。具体评分见下表:
项 目 |
决策指标 |
过程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得分合计 |
标准分值 |
15 |
20 |
35 |
30 |
100 |
评价得分 |
11.50 |
11 |
29 |
27 |
78.50 |
三、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采购不合规;二是部分资金使用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规定和预算批复用途,个别资金支付手续不规范;三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按照规定实施采购、规范合同签订;二要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规定和预算资金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三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编制;四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枞阳县2022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经费项目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对于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影响着县城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县城区的形象。随着枞阳县城区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变得愈发重要,为了保障枞阳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需要,2020年3月,县住建局向县政府提请《关于请求解决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用的请示》(枞建〔2020〕28号),2020年4月,县财政局向县政府提请《关于请求解决县住建局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用的请示》(枞财建〔2020〕101号),2020年5月,第20次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同意在2020年预算中追加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170万元,指标下达县住建局,相关费用据实结算。
二、评价结论
2022年度,县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经费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年度内完成管护道路长度69.98公里,管护桥梁4座,梁管护广场、公园数4个,疏浚维护雨、污水管线长度266.32公里,维护雨水井4455个、雨水篦6683个,维护污水井4455个,保障管道爬行车、排水泵车、吸污车正常运行。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效益:一是保障市政道路设施功能,提高了道路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舒适、畅通的出行环境;二是明显消除了因窨井盖缺失或破损造成的道路交通隐患;三是保障了城市排水设施排水功能正常,保障了汛期城区管道排涝畅通;四是延长了基础设施的持续使用寿命,长期有效的保障了道路通行能力。同时也发现存在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个别资金支付手续不规范,采购未按规定执行、合同签订不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经统计分析,枞阳县市政工程管理处2022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1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评分见下表:
项 目 |
决策指标 |
过程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得分合计 |
标准分值 |
15 |
20 |
35 |
30 |
100 |
评价得分 |
11.50 |
14.40 |
28.10 |
27 |
81 |
三、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采购未按规定执行及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是部分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个别资金支付手续不规范;三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按照规定实施采购、规范合同签订;二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三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编制;四要进一步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
2022年度枞阳县浮山和白荡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述
枞阳县浮山和白荡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设立于2018年3月,副处级建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理浮山、白荡湖及周边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对风景名胜区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浮山管委会内设办公室、市场开发科、文化旅游科、资源规划科和执法监督科五个机构,核定编制数30人,截至2021年底,实有人数24人。
浮山管委会2022年初部门收入总预算30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57万元;决算总收入401.9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41万元,其他收入2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53万元。2022年年初部门支出总预算30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7万元,项目支出55.5万元;浮山管委会2022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0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85万元。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发现,2022年度浮山县管委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了部门年度目标。但也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经审核评定,2022年度浮山管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7.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存在的问题
从浮山管委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资料分析来看,浮山管委会在部门决策、部门管理和部门绩效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二)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
(三)财务会计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四)招商引资工作亟待加强
四、意见与建议
(一)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强化绩效申报管理、项目绩效跟踪管理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建立绩效问责制度,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方案,从而提升部门支出绩效管理水平。
(二)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完整编制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预算管理规定,加强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过程管理;从而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浮山管委会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方法,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检查监督机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四)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继续加大招商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
2022年度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枞阳县文旅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文化艺术股、广播影视管理股、科技事业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股)、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文物管理办公室。截至2022年底,枞阳县文旅系统在职人员120人,其中行编16人、全额财拨事业编45人、差额财拨事业编52人、安排退役军人7人。
二、评价结论
2022年,枞阳县文旅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科室密切配合、服务大局,基本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把握了文化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工作要求,并依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枞财绩效函〔2023〕24号)文件,开展了自评价工作。但本次评价中发现,枞阳县文旅局存在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执行率偏低的情况。经审核评定,2022度枞阳县文旅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75.4分,等级为“中”,评分见下:
评价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得分合计 |
标准分值 |
15 |
25 |
35 |
25 |
100 |
评价得分 |
13 |
16.4 |
26 |
20 |
75.40 |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高。
(二)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三)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执行率偏低。
四、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要提高资金执行进度,降低结余结转资金量;三要完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