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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MB1A51386K/202401-00034 组配分类: 环境信访
发布机构: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0 10:44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3年枞阳县11月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披露铜陵市宏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铜陵市宏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车辆冲洗平台未设置隔油池;

2、场地雾化喷淋用水从边沟向外环境排放;

3、场地西侧砂石露天堆放,仅由围墙围挡;

4、颚式破碎机上方挡板密封不完全;

5、脉冲除尘器自行监测3个采样孔未充分封闭;

6、进料口产尘点上方未安装雾化喷淋自动装置。

整改实施主体

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枞阳县会宫镇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车辆冲洗平台下侧设置隔油池;

2、阻隔场地雾化喷淋用水从边沟向外环境排放;

3、立即对生产车间西侧砂石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4、立即完全封闭颚式破碎机上方挡板;

5、立即将脉冲除尘器自行监测3个采样孔充分封闭;

6、在进料口产尘点上方安装雾化喷淋自动装置。

四、目标任务

1、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2、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废水有效收集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车辆冲洗平台已建设隔油池;

2、场地雾化喷淋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3、生产车间西侧砂石完全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4、颚式破碎机上方挡板已完全封闭;

5、脉冲除尘器自行监测3个采样孔已充分封闭;

6、进料口产尘点上方已安装雾化喷淋自动装置。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皖铜环(枞)罚[2024]1号};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30日至202429日,共10个工作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2-3211828

电子邮箱:zyhb28118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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