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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6 08:55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安徽纵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枞自然资规罚决字〔2023〕31号 非法占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749.09平方米集体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749.0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交由钱桥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3)对非法占用的2749.09平方米土地处以100.0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人民币274909元。
27.490900 2024/1/10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枞阳县枞达建材经营部 枞自然资规罚决字[2023]32号 无证采矿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1、责令停止开采;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9698.5元,并处违法所得10%的罚款,罚款人民币17969.85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197668.35元。
19.766835 2024/1/15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