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及省防指、省水利厅对防汛抗旱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重大风险,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提高洪涝干旱应对水平和能力,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四不”目标,落实预报、预警、预案、预演 “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防早防小。现就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
加强责任落实,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落实水库“三个责任人”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培训任务。调整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落实转移避险网格化责任制。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以及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纳入基层防汛预警平台预警对象。小水库“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网格化责任人、相关预警责任人信息于3月底前报县水利局。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处置
立足于早发现、早部署、早处置,妥善解决度汛风险隐患问题,树牢安全防御基础。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立即开展所辖地区、所管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突出抓好妨碍河道行洪、小水库度汛、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工程运行安全、山洪灾害防御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确保全覆盖,无死角。重点对辖区内堤防、水库大坝、溢洪道、放空设施、泵站、涵闸坝和泄洪通道、分洪河道、穿堤建筑物、历史险工险段、山洪灾害隐患区域、监测预报预警设施等关键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度汛隐患,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逐一对帐销号,确保4月底前整改任务清零,报县水利局备案。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制定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各地3月1日前完成本辖区检查并上报检查报告。
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险工险段、水毁堤段、穿堤建筑物与堤防结合部、设施设备、备用电源的度汛检查,并填报汛前检查责任卡,相关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应在汛前检查责任卡上签字备查。安全度汛隐患清单和隐患排查处置统计表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落实各类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措施
认真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其它行业涉水在建工程度汛安全检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责任体系、标准体系。督促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落实工程度汛安全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安全度汛。各类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开口子复堤复坝工程,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于4月底前完成复堤复坝和水毁修复任务。对新建成尚未经过汛期考验、跨汛期施工的在建涉水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要立足不利状况,按要求制定标准内、超标准洪水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相关工程度汛方案于4月底前报我局备案。
四、切实提升“四预”能力
提升“四预”能力是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一是提升监测预报能力。加强各类监测预报预警平台的运行维护水平,完善监测预报方案,增强预报监测能力。二是完善临灾预警能力。要按照“精准、超前、果断、及时、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预警发布机制,分级分部门明确水库泄洪、河道行洪及超警超保、转移避险等预警责任、预警方式、预警链条;遇有强降雨过程,要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电视、广播等多种手段将预警信息直达一线、直达工管单位、直达责任人。三是修订完善方案预案。要结合近年防洪工程变化及水旱灾害防御实践,动态调整江河湖库防汛特征水位,抓好各类方案预案制订完善工作。要全面检视和修订完善河流堤防、圩口(江心洲外滩圩)、水库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四是切实开展培训演练。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尤其是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基层水管单位和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全面开展培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做到应知尽知履职尽责。要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辖区内防御重点,以场景设置为主线,组织开展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人员转移等全流程实战演练和防御洪水推演。
五、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御
紧盯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等关键环节,提前落实防御措施,强化巡查防守,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采取相应抢护措施。
(一)强化水库安全度汛。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防汛责任制,小型水库要以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为抓手,逐库压实“三个责任人”工作职责,确保履职到位。水库“三个责任人”于4月底前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完毕,并按期完成培训任务。马鞍山水库要进行蓄水来水预测分析,统筹防洪保安、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需求,科学制定调度方案,有序实施供水泄水,提前预泄腾库。汛期要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运用计划,按照汛期洪水调度规定,强化监督监管,一次洪水过程后,要视情及时将水库水位降至汛限以下,为迎战后续洪水提供调洪空间,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汛末及抗旱、用水高峰期间要想方设法将水库蓄至正常水位。小型水库要强化日常检查,加密汛期巡查,确保隐患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定期对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启闭设施、供电线路、备用电源、观测设施等开展检修维养和运行调试,购置必要的备品备件,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要逐库落实小型水库超标洪水保坝措施,编制应急抢险处置预案,提前落实抢险队伍,预置扩挖机械设备及彩条布、砂石料等物资物料,就近存放。
(二)突出山洪灾害防御。要明确职责划分,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体制机制。一是各地要认真履行“测防报”的工作职责完善监测和预警发布责任制。对现有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和县级预警系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维护调试,保障正常运行。二是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皖水灾防函〔2022〕216号)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基层人民政府要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行政和网格化包保责任人,修订完善山洪灾害乡镇、村级防御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督促基层人民政府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行政和网格化包保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行政和网格化责任人于4月底前在基层防汛预警平台更新备查。三是建立红色预警叫应机制。当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或遭遇极端强降雨可能致灾时,市级直接拨打电话提醒县级防御责任人,必要时直接拨打电话提醒乡镇防御责任人;县级直接拨打电话提醒影响包保乡镇责任人和乡镇防御责任人。必要时直接拨打电话提醒乡镇包保行政村责任人、行政村防御责任人和网格责任人。各地应明确红色预警叫应的启动时机,做到预警时机尽可能早,预警范围尽可能全。红色预警叫应机制建设情况4月20日前上传备查。
六、全力做好水利技术支撑
要从本地防汛抢险实际出发,针对性组织技术培训和抢险方案研究,切实提升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立足险情抢早抢小,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满足应急抢险需要。要对从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基层水管单位、基层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员全面开展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进行常规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技术要领。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简明手册,整编方案预案,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基础资料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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