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我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进一步发挥统计数据对管理决策支撑作用,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扎实推进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工作。
一是及时更新完善名录库管理。对照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等名录,对重点调查单位做到应纳尽纳;对需从原名录库中移除的调查单位,收集其关停文件、排污许可证信息、现场照片等支撑材料,完成符合移除条件单位的实施禁用操作。经梳理和核实,我县纳入2023年度统计调查的单位共58家,其中工业源5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家。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服务工作。根据环境统计填报各指标要求,从数据采集、核算污染物排放环节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到数据审核,全方位指导企业完成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同时,强化数据关联分析和横向纵向比对,对绝对数值大、变化幅度大的重点指标,加强与调查单位沟通,做好数据分析表,确保数据填报符合逻辑。
三是抓好时间节点完成数据审核及报送工作。对照是省、市环境统计年报“一上”工业源和集中式数据审核意见,逐条进行核实修改,目前我县已完成58家调查单位工业源和集中式年报“一上”数据报送工作,下一步,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反馈意见,对数据进一步核实,确保我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高质量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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