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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MB1A51386K/202402-0000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兴益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无机改性石墨聚苯乙烯不燃保温板、6万立方米硅岩质保温板和配套系统砂浆5万吨、EPS线条5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铜环(枞)审〔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2-05 发布日期: 2024-02-1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关于安徽兴益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无机改性石墨聚苯乙烯不燃保温板、6万立方米硅岩质保温板和配套系统砂浆5万吨、EPS线条5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2-19 08:54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安徽兴益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兴益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无机改性石墨聚苯乙烯不燃保温板、6万立方米硅岩质保温板和配套系统砂浆5万吨、EPS线条5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将我局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枞阳县白柳镇古楼村,占地面积6785.2平方米,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保温板生产车间及 4 条保温板生产线、干粉砂浆生产车间及 1 条干粉砂浆生产线、EPS线条生产车间及1条EPS线条生产线,建成后能达到年产15万立方米无机改性石墨聚苯乙烯不燃保温板、6万立方米硅岩质保温板、5万吨干粉砂浆、5万立方米EPS 线条的生产能力。白柳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白柳镇一宗存量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情况说明》(柳政【2023】18 号文),说明该项目用地性质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调整为工业用地,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209-340722-04-01-498818)。

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需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运营期雨污分流,清洗废水经专用储罐储存后添加至下一次同类产品生产中,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严禁外排。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保温板生产线和EPS线条生产线的发泡、冷却、熟化工序均密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标准;保温板生产线破碎工序、干粉砂浆生产线搅拌和包装工序均密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相关标准;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袋式脉冲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产生的呼吸粉尘经设备自带脉冲式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干粉砂浆车间设置水喷雾系统。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 2 中标准无组织限值要求;厂区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厂区内浓度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 4 周界恶臭(异味)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生活垃圾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保温板生产线切割的边角料回用于生产,EPS线条生产线切割产生的边角料和废包装外售,锅炉炉渣用于周边农田堆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五)项目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存在,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办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22MA8PA3U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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