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游客安全出行,落实县安委会安全生产要求,我局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压紧压实行业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四方责任”,不断推动全县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部门协同共治,加强宣传造势。一是我局与县交警大队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行业道路交通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覆盖全县应急广播系统,每月固定播出安全信息,如《春耕交通安全提示》、《致全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面包车安全提示》、《秋季开学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冬季行车安全提醒》等等,通过高频次的广播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加强安全监管 做到“四要四禁”。为维护全县旅游市场平安稳定,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游客出行安全,我局不定期对全县旅游客运大巴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逐一检查了车辆安全状况、安全设备管护情况、司机证件和导游证件、包车合同签订情况,坚守四要四禁原则,即:旅行社在带团出行前要与旅游运输公司签订书面旅游包车合同;在合同注明所有游客出行时均要合理佩戴安全带;导游在游客上车后要及时提醒所有游客佩戴安全带并逐一检查;旅游包车出发前司机要再次提醒游客正确佩戴安全带。对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要一律禁止租用营运。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执法检查,特别是对节假日重点时段的旅游客运进行监督管理,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确保游客出行安全,切实推动我县旅游市场平安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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