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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5818/202403-0000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枞阳县麒麟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实施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编号管理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651083
关于实施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编号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5:17 来源:枞阳公安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全县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编号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社会面在用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实施编号和加强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用于载人或载货的三四轮电动车。

二、社会面在用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需保证夜间可视性,车辆前照灯、尾灯、转向灯等应能正常使用,并在车身粘贴反光标识。

三、对社会面在用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实行编号管理制度,采取镇+英文字母+三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模式,每个字母代表1-2个社区或村委会,编号喷涂在三、四轮电动车尾部正中间,可根据车身颜色深浅选择红色(浅色车身)或者白色(深色车身)颜料喷涂。

四、摸排登记、编号喷涂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各社区和村委会负责实施,3月15日完成本辖区居民(含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员)所有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编号喷涂工作。 

五、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车辆编号管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违规载人、不上国省道行驶。通过严管严控、群防群治,尽快形成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商家不售、群众不买、老人不驾、亲属不乘的良好局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市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管理有新规定的,执行新规定要求。

枞阳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