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背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枞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优城乡生活环境、提升城乡文明形象、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为重点,锚定“干净、整洁、有序”目标,开展城区城中村集中整治,全面改善城区城中村人居环境,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规划编制意义
充分考虑县城区发展弹性,合理有序开展县城区城中村更新,逐步消除安全、环保等隐患。
三、规划编制过程
2022年6月9日,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枞阳县城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启动县城区城中村综合整治总体规划编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枞阳县城区城中村综合整治总体规划(2022-2030年)》方案。
(一)现状调研阶段。规划编制工作于2022年6月启动,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对规划研究范围内的95个城中村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编号。同时以三调变更调查和2020部发正射影像为基础数据,建立城中村现状数据库。
(二)征求意见阶段。在调研阶段就与镇、社区、群众进行充分对接,听取群众愿望和诉求。2022年6月28日召开现场会征求县直部门征求意见。2022年7月20日第二次召开现场会征求县直部门意见,邀请24个社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充分听取社区意见。
(三)修改完善阶段。经多轮县城调研与对接,经修改完善该方案于2022年9月14日通过专家评审会;2022年9月29日通过2022年第三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2024年1月27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规划实施目标
以城中村全面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为重心,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先行先试、有序推进,逐步提高城中村人居环境品质,为全面改造摸清现状奠定基础。根据新型城镇化和自然资源相关土地政策新要求,在总结近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现代化滨江城市目标,制定城中村整治计划和安排,使城中村逐步在空间形态、城市风貌、产业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心理等方面完全融入城市,描绘幸福枞阳新画卷。
五、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以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和县城主要门户及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沿线行政村和社区,主要涉及枞阳、官埠桥、山等3镇,包含24个社区/村。
(二)规划对象和期限。
1、规划对象。中心城区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和县城门户及主要道路沿线的村庄。
2、规划期限。2022年-2030年。近期为2022-2025年,中期为2026-2027年,远期为2028-2030年。
(三)规划策略。
1.规划先行。坚持规划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并将其作为具体整治项目的主要依据和纲领性文件,以保证整治项目合法、合规,并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突出重点。依据相关政策和整治总体规划,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抓好位于城市重要地区的城中村及现状生活条件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中村综合整治,迅速提升城市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快推进幸福枞阳建设进程。
3.分期推进。加强对城中村整治规模的总量调控,严格管理改造工作计划,根据城市发展和建设、解决城中村的实际问题及协调整治工作与城市社会经济运行体系关系的要求,科学制订城中村整治工作的分期推进方案,保障整治工作有计划、分步骤、稳妥有序地开展。
4.分类指导。加强对城中村整治分类引导,根据其现状条件、主要问题、市场潜力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针对不同类型的城中村确定切合实际的整治模式,并提出相应的改造目标。
5.政策配套。在抓紧开展整治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城中村内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同时努力改善城中村地区的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实施社会、经济、文化形态改造的措施,为空间形态改造配套良好的政策氛围,并为远期实现城中村的全面改造奠定基础。
(四)整治分类
1.城中村分类
(1)拆除重建型。拟近期拆除,城市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实现经济利益的平衡与整体环境提升,加快土地征收,不开展整治工作。
(2)微整治型。拟远期拆除,近期开展基础整治,重点解决公共安全、环境卫生、交通出行、水电气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问题。
(3)综合整治型。针对开发难度大或有文化价值需要长期保留的,对重要的河湖道路沿线有景观影响的,在基础整治的标准上,增加景观提升内容。
(五)整治内容
结合枞阳实际,坚持问题与目标双导向,强化系统观念,聚焦核心问题,有针对性的布局、谋划、施策,构建城中村综合整治“9+1”系统工程和29项具体任务。“9+1”系统工程具体包括违章建房与危房整治工程、城中村垃圾治理工程、卫生改厕工程、雨污水治理工程、消防安全与道路畅通治理工程、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环境卫生改厕工程、基本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亮化提升工程和品质提升工程。
六、规划创新举措
(一)规划模式创新。为消除城中村普遍存在的安全、环保等隐患,整合土地优势资源,借鉴城市更新等做法,组织编制的城区城中村综合整治总体规划,在全国属首例。
(二)整治内容创新。紧扣城中村存在的问题,以老百姓关注的生计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针对性的提出城中村综合整治“9+1”系统工程和 29 项具体整治内容。
(三)运作模式创新。遵循“县级统筹、镇级协调、社区/村级实施、市场化运作”原则,大胆探索创新,以片区为基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全程运作;采取试点项目+N项目模式,即在先行试点片区招标的基础上,约定边界条件和结算依据,约定后续片区项目改造,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实施保障
(一)制定近期实施计划。立足重点片区、重要节点、城市主要入口、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整治需求开展近期行动,制定近三年整治计划。
(二)落实规划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是城中村改造工作责任主体,其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保障工作力量,确保城中村改造顺利推进。
2、严格督促考核。开展定期研究、现场观摩、通报讲评等活动,发现问题,解决难题,总结经验,交流成果,提升工作实效。加强督导检查、考核考评,采取督导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城中村整治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促,力促项目落实落地。
解读单位: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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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