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迅速行动,落实县领导指示要求,制定《县城管执法局业务和作风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新高考演练、国家卫生县创建明查工作,扎实开展业务作风提升、违法建设治理提升、违规种菜整治提升、城乡环卫提升等四个专项提升行动。
(一)市容市貌管理。一是开展创建工作。督促沿街商户清理装潢垃圾11处;清理背街小巷乱堆杂物4处,清理乱拉乱晒102 处;整治出店经营175处;劝导流动摊点规范经营61处;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43处,更新破损广告16处,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过街龙门架、墙体和大型落地广告牌3处,督促产权单位整修加固1处,清除破损条幅29条;二是开展违规种菜整治。组织人员开展集中行动2次,铲除主干道沿线和县城连城湖、羹脍赛湖周边违规菜地5处。三是加强建筑垃圾和工地管理。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要求,督促渣土运输和建筑施工工地落实防治措施。本月巡查施工工地200余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20余辆,处理市民投诉3起。四是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劝导机动车有序停放 297次,规范非机动车顺向摆放583辆。五是大力开展市容督查。本月开展市容督查8次,现场发现问题21处,均已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六是持续开展禁放禁烧宣传,部署安排小年夜巡查值守等工作。
(二)违法建设防控。持续加大违法建设巡查管控工作力度,本月拆除违法建设5处共60平方米(莲湖花苑12-9别墅楼方某砖结构院墙15平方米、月儿湖14号吴某钢结构6平方米、枞阳镇下北线原长河贸易货站东侧殷某活动板房18平方、港城广场西北侧彩钢瓦雨棚6平方、沿河村虎山组田地彩钢瓦棚15平方),处理群众投诉17起,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
(三)环卫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督查。强化对同盈公司、京环公司等城乡环卫企业督查指导,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督查,做好月度考核。清理清运城区垃圾1900.02吨,农村垃圾4404.98吨,全部运往海创焚烧发电。二是加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安全有序开挖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3902.16吨,运往海创焚烧发电。强化日常检查,确保填埋场安全。本月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消纳各类建筑垃圾1107车约3321吨。
(四)农贸市场整治。一是凤凰山市场改造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凤凰山农贸市场形象,改善市场经营环境。督促市场保洁人员加大对农贸市场的卫生保洁力度,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洗垃圾桶,劝导商家垃圾袋装化,做到即产即清,市场整洁明亮。二是强化凤凰山菜市场秩序管理。加大市场卫生保洁力度,整治市场内外占道经营85起,乱摆乱放75次,乱停乱放车辆80余辆,清理市场内废旧杂物2车。营造安全卫生有序的消费环境。三是加强狮峰山、王家亭等市场周边秩序管控。增强执法力量,错时值班,维护市场周边秩序。
(五)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开展餐饮业油烟巡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巡查,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查看,督促42家餐饮店清洁油烟设备,做好油烟污染整改。二是细化道路洒水保湿降尘工作。安排2台8吨洗扫车、3台5吨洗扫车机械化作业,1台3吨洒水车、3台8吨洒水车,根据天气情况洒水降尘。
(六)推进依法行政。作出立案3起。调整录入2023年版安徽省自由裁量权基准,梳理了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清单,完成202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完成舒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政诉讼应诉准备工作。
(七)重点项目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与省、市、县相关部门对接,修改招标文件。目前,场地平整工程一期已完工,高压杆线迁移工程已完工,计划近期组织工程验收。城管智能化系统项目:积极与县数据资源局对接项目立项批复工作。
(八)交办和投诉事项办理。1月份共接到电话投诉6起、12345热线33起、领导批示件3起,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理回复。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办结巡视组交办信访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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