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改造过渡期间有关价格的通知》 (发改[2019]579号)等文件规定,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并网后试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制度,其中基本水价4元/月·户计量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 2.3 元/吨,此文件于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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