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发改委> 回应关切> 主动回应> 热点回应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597L/202402-00006 组配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民生呼应】我县基本水价费用的问题回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1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民生呼应】我县基本水价费用的问题回应
发布时间:2024-02-11 10:52 来源: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关于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改造过渡期间有关价格的通知》 (发改[2019]579号)等文件规定,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并网后试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制度,其中基本水价4元/月·户计量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 2.3 元/吨,此文件于政府网站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