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镇人民政府:
《枞阳县蒲州单元ZY10-10(枞阳镇功能园)地块详细规划》方案于2023年12月12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4次(总第19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蒲洲单元发展需求,指导该区域内尚未开发或近期需要改造的用地的各项建设活动,促进该区域的合理有序发展,为下一层次的规划和管理提供依据,原则同意《枞阳县蒲州单元ZY10-10(枞阳镇功能园)地块详细规划》。项目用地规划需要符合正在编制的《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实蒲州单元用地布局。
二、规划范围东至滨江大道和经四路,西至安康路和滨江大道,南至下龙东路,北至下北线,规划用地面积38.65公顷(合计579.75亩)。主要用地性质是二类工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河流水面和城镇道路用地。
三、规划批准后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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