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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3976678579/202402-00032 组配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县食药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2月药品案件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981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2月药品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9 15:32 来源:枞阳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枞市监处罚〔2024〕018号 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枞阳县枞阳镇古塘村卫生室 PDY00246-534082312D6001 何宗涛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以及《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 1、没收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19支“勒马回注射液”和26盒“泮托拉唑钠肠溶片”);
2、罚款60000元(陆万元整),上缴国库。
2024/2/29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枞市监处罚〔2024〕019号 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枞阳县枞阳镇古塘村卫生室 PDY00246-534082312D6001 何宗涛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罚款 1、没收上述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16盒“玉屏风颗粒”;
2、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上缴国库。
2024/2/29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