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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4181/202401-00087 组配分类: 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枞阳县枞阳镇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蒲州单元ZY10-10(枞阳镇功能园)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67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蒲州单元ZY10-10(枞阳镇功能园)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12 16:57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镇人民政府:

    《枞阳县蒲州单元ZY10-10(枞阳镇功能园)地块详细规划》方案于2023年12月12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4次(总第19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蒲洲单元发展需求,指导该区域内尚未开发或近期需要改造的用地的各项建设活动,促进该区域的合理有序发展,为下一层次的规划和管理提供依据,原则同意《枞阳县蒲州单元ZY10-10(枞阳镇功能园)地块详细规划》。项目用地规划需要符合正在编制的《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实蒲州单元用地布局。

  二、规划范围东至滨江大道和经四路,西至安康路和滨江大道,南至下龙东路,北至下北线,规划用地面积38.65公顷(合计579.75亩)。主要用地性质是二类工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河流水面和城镇道路用地。

  三、规划批准后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