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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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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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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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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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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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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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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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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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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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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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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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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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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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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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收购者遵守粮食法律法规情况;2.粮食收购者向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粮食收购备案情况;3.粮食收购者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4.粮食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5.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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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流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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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粮储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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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粮食行政部门发起,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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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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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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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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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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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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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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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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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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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统计台账情况;2.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情况;3.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保持必要的库存量情况;4.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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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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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粮储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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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粮食行政部门发起,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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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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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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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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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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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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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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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储备粮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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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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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县级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2.县级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3.县级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4.县级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5.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库条件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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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储备粮存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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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粮储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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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粮食行政部门发起,县级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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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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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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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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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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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储备粮贷款管理情况;2.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使用情况;3.地方储备粮财务核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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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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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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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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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库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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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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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3.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5.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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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粮食存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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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粮储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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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粮食行政部门发起,县级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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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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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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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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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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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性粮食贷款管理情况;2.政策性粮食财务资金使用情况;3.政策性粮食财务核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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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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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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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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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跨省移库等任务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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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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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储库在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是否掺杂使假;2.承储库是否向买方额外索要收取其他费用问题;3.承储库是否不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交割;4.承储库是否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阻挠出库等;5.买方企业是否执行政策规定、交易规则,是否违背诚信、歪曲事实导致出库纠纷及违约、毁约等;6.其他政策性粮食出库任务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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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粮食存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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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粮储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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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粮食行政部门发起,县级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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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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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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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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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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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监督检查;2.对有关单位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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