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枞阳县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枞民〔2022〕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拨部分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共计160万元,具体安排见附表。
以上资金请各乡镇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规定之外的其他支出项目,严禁截留、挤占、挪作他用。
附件:2023年枞阳县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枞阳县民政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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