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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434N/202403-00028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枞阳县藕山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开展枞阳县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587344
关于开展枞阳县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14:54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开展枞阳县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皖农经函20241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计任务

根据上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要求,2024年我县应选择不低于15%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计划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30个。2023年以来已审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本次不重复审计。

二、审计方式

采取乡镇交叉互审的方式对全县2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具体安排见附件1)。乡镇可统筹调配相关专业人员组建工作组开展审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费用由主审乡镇承担。另项铺镇、官埠桥镇、雨坛镇、浮山镇、白梅乡、经开区等6个乡镇的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开展抽查审计(见附件2)。

三、审计范围

审计范围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时点至2023年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集体财务管理、中央及省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等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或延伸。

四、审计重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组织运行、资产管理、账务处理、收益分配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评价,重点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一章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独立开展实体化运营情况,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情况等。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审计。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运营和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情况,年度清查和盘点情况,台账建立和完善情况,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规范交易和保值增值情况等。

(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等收入,用于经营活动、日常管理、村内公益事业和综合服务等支出,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等情况,村级资金账户设置、专用票据管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现金、备用金及大额支付制度执行情况,会计科目处理、财务审核规范性情况,村级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审批、投招标、监理、审计验收、付款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中央及省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审计。重点审计中央及省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扶持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项目监督管理及收益分配情况,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联农带农情况。

五、审计工作程序

审计工作从20242月底开始至20248月底之前完成。

(一)准备阶段(20242月底至20243月初)

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确定被审计组织名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组建审计工作组。审计工作组要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事项,向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

(二)实施阶段(20243月至20246月底)

审计工作组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全面、客观、真实地审查被审计单位,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形成审计报告。审计工作组将审计报告、工作底稿、有关证明材料及被审计单位书面意见提请乡镇政府审议,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整改阶段(20246月底至20248月底)

乡镇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指导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于8月底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对于账务处理、合同签订等可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抓紧完成整改;对于制度建设、组织管理等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加强跟踪指导,协助完成整改;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线索,要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总结阶段(20248月底至2024915日)

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工作组应将各种审计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登记造册,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审计工作档案,以村为单位整理归档,妥善管理。

六、工作要求

乡镇要高度重视,指导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准备,积极配合审计组开展审计,并提供必要资料和协助。对于审计报告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限时完成整改工作,对于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请各乡镇于831日前将整改报告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情况表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305室(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ynwhzg@163.com)。

 

附件1:枞阳县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互查组工作安排表

附件2:枞阳县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县级抽查审计工作安排表

附件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情况表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312

 

 

 

 

 

抄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

 

枞阳县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互查组

工作安排表

主审乡镇

被审乡镇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麒麟镇

会宫镇

章玉发

******

建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会宫镇

麒麟镇

王时武

******

梅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钱桥镇

金社镇

左联华

******

龙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鳌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白柳镇

藕山镇

王云高

******

藕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巢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金社镇

钱铺镇

王志年  

******

鹿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井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藕山镇

钱桥镇

吴宏斌

******

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马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钱铺镇

白柳镇

徐凤琴

******

小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旸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横埠镇

枞阳镇

殷传生

******

青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大青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中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主审乡镇

被审乡镇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枞阳镇

汤沟镇

吴刚

******

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彭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后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汤沟镇

义津镇

杨德栋

******

先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姚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牛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义津镇

横埠镇

吴永锋

******

山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合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附件2

 

乡镇名称

村集体经济组织

项铺镇

白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官埠桥镇

向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雨坛镇

高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浮山镇

浮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白梅乡

柳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开区

连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枞阳县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县级抽查审计工作安排表

 

 

 

 

 

 

 

 

 

 

 

 

 

 

 

 

 

 

 

 

 

附件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乡镇

村集体

经济组织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条目式填写)

审计整改情况

备注

 

 

 

 

 

 

 

 

 

 

 

 

 

 

 

填报人:                              审核人:

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要尽量填写具体,不能仅填写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