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申请,具有建设该项目的资格。
二、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
3.委托专家或审查单位的审查意见。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窗口电话
0562-322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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