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补其他(160人163000元);
二、“一户多残”生活救助(32人23040元);
三、困难残疾人计生特扶资金(9人1080元);
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300人244135元);
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57人376506元);
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44人47840元);
七、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8人20900元);
八、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电费补助(315人1779.75元);
九、临时救助资金(10人19500元);
十、低保水电费补助资金(557人3147.05元);
十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787人66000元);
十二、特困照料护理资金(284人15261元);
十三、乡村振兴专干报酬(6人14040元);
十四、雨露计划扶贫补助资金(11人16500元);
十五、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3人215300元);
十六、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26人35460.17元);
十七、村干部报酬(88人208320元);
十八、独生子女保健费(193人35750元);
十九、特扶慢性病救助资金(2人2000元);
二十、特扶大病救助资金(1人5000元);
二十一、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252人112500元);
二十二、三属定期抚恤金(3人9225元);
二十三、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20人59517元);
二十四、其他(优抚)(1人1130元);
二十五、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1人1871元);
二十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4人40770元);
二十七、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51人74520元);
二十八、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8人5160元);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