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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637B/202402-00024 组配分类: 认定结果
发布机构: 枞阳县白梅乡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枞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1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773200
枞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3 14:26 来源: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县房产服务中心在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全面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根据《关于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监测机制的通知》(枞房[2020]47号)精神,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户进行安全鉴定,符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应纳尽纳,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我县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0户(后录入系统调整为88户),重点保障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和其他脱贫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截至目前,乡镇上报经审核符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并实施改造147户,其中经鉴定为C级危房70户,D级危房或无房户77户。根据省市文件要求,6月底前对已完工且具备验收条件的进行了分户验收,经验收合格符合打卡发放补助资金条件78户,打卡发放补助资金153.8万元。10月底前对后期新增的69户改造户全部完成分户验收,打卡发放补助资金148.2万元。督促指导乡镇同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上传等各项工作,确保一户一档资料准确齐全,录入系统信息及时完备。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关于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监测机制的通知》(枞房[2020]47号)要求,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继续做好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的排查、鉴定工作,实行动态监测,动态清零。督促指导乡镇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摸底,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困难群众危房将不落一户全部纳入改造计划。对于新增上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存在隐患的,乡镇报告一户,我中心实地核实鉴定一户,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对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