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枞阳镇人大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方法,通过举办专题普法讲座、开展交流活动等方式开展送法进村组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正反典型案例,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指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警示教育群众,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培养好“金牌调解员” 枞阳镇人大持续加强代表联络站平台建设,建立“联络站+”的联动工作新模式,充分挖掘本地优秀代表资源,发挥“金牌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专业能力。以安徽省人大代表许花云为例,自2018年担任枞阳镇青龙村村委会主任以来,她经常带领村“两委”干部学习上级部门各项政策,讨论村里每项工作、组内村民之间可能触及的山场、土地征收利益问题,可能诱发的矛盾,提前做好矛盾纠纷的预警预判分析,做到早预防、快介入、快解决。2022年初,青龙村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进入设计规划阶段。该项目涉及哪个村庄设计,许花云就带领设计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到哪个村庄去,听取群众想法和意愿,在设计规范要求内最大程度满足他们的意愿,力求赢得村民的理解与支持。青龙村在许花云的带领下,实现了五年来国家、省、市、县、镇“零上访”。
架构好群众“连心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枞阳镇各村活用“小板凳”把群众的议事场所从室内搬到室外、搬到矛盾纠纷现场、搬到群众的家门口。让村“两委”工作人员和群众围坐一圈,通过聊天、谈心的口气和方式,实现基层治理事务策由民定、事由民理、权由民用。打破以往专题讲座的固有形式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宣讲,通过面对面交流更好地倾听群众心声,现场摆问题、议对策,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化解、早反馈。一件件事务在商议中达成共识,一条条好建议在议事中涌现……“板凳议事会”既搭建起了干部、居民协商交流的新平台,也拉近党群邻里关系,更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
助力好维护 “她权益” 由于当前法律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及其资格的认定问题给出具体解释,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中,农村妇女的成员资格受传统婚嫁习俗、户籍制度多元化界定标准的影响,认定起来较为复杂,进而导致农村妇女长期土地权益受到损害。一直以来,枞阳镇都高度关注农村妇女权益维护,利用好各级巾帼代表“她力量”,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对婚姻家庭纠纷、妇女权益受损等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有效应对。对于涉及妇女权益维护类案件设置受理转送快速通道,满足妇女维权即时诉求,提升妇女维权高效率,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效益最大化。此外,还通过组织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实地了解妇女维护权益需求,开办专题讲座用鲜活案例、成功维权实践等普法方式,向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普及《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妇女合理合法维权。(吴福舟 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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