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等有关规定,枞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枞阳县乡镇第一单元(钱铺镇)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枞阳县钱铺镇镇域南部,涉及钱铺镇钱铺村、黄冲村、长山村、将军村,总面积17.5715公顷,其中农用地13.5724公顷,建设用地3.7000公顷,未利用地0.2991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5.9934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的必要性:此片区成片开发是落实枞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是实施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需要。
建设钱铺镇东部片区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钱铺镇加工产业功能,对于镇域空间功能、基础设施布局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可以有效指导该片区土地合理利用及分期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商业用地、排水用地、防护绿地。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工业发展功能、交通枢纽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本方案依据《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枞阳县钱铺镇东部工业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片区全部位于《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已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四、年度实施计划
为确保枞阳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序性,本片区拟一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供地,片区总面积17.5715公顷,已征收1.5781公顷,拟征收15.9934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93%。其中,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为31.27%,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9.66%。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和《关于枞阳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的批复》(铜政秘〔2020〕64号)等规定开展工作。
七、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佘芳涛 联系电话:0562-3258509 )书面反馈意见。
2024年1月22日
附图:
1、枞阳县乡镇第一单元(钱铺镇)东部片区位置图
2、枞阳县乡镇第一单元(钱铺镇)东部片区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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