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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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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4-03-15 16:07 来源:枞阳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10

0

110

0

110

0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3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1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0万元,2023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下降原因主要是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枞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2016〕24号)、《枞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624号)等规定。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