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财政局>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算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79X4/202403-00018 组配分类: 政府预算
发布机构: 枞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57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07 16:04 来源:枞阳县财政局预算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3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对县考核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持续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政策调整等。

一、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公开评审相融合,对预算部门申报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合理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评审评估,采取“部门申报-财政对口股室初审-财政评审组复审-局领导会审-专家评审”,确保预算编制精准性和科学性,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是预算项目储备、编制部门预算、实施预算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按照“谁申请谁编制、谁分配谁审核、谁批预算谁批目标”的原则,部门和单位应编制清晰、合理、规范和完整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的相关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报送单位应进行调整、修改,经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将调减预算资金或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三、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绩效中期监控工作,督促项目正常快速推进,各部门要对项目绩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对偏离目标的及时纠偏。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全面监控,并根据需要,对重大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情况严重的应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

四、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开展自评和部门评价,县直各部门完成县本级所有项目和部门整体自评工作,同时选取部门重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工作,自评表和部门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随机抽取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依据。二是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由县财政局牵头,选取部门重大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2024年进一步提质扩围,同时加大对第三方评价结果的复核力度,加强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