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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索引号:
11340722485696156B/202501-00030
组配分类: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机构: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县文旅局2024年1-12月关于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作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说明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5-01-0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81
县文旅局2024年1-12月关于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作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02 08:23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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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
实际
,
县文旅局2024年1-12月无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作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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