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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485696156B/202412-00034 组配分类: 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机构: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县文旅局2024年1-12月关于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81
县文旅局2024年1-12月关于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02 08:32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工作实际县文旅局2024年1-12月无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