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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索引号:
11340722485696156B/202412-00034
组配分类:
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机构: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县文旅局2024年1-12月关于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说明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4-12-0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81
县文旅局2024年1-12月关于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02 08:3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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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
实际
,
县文旅局2024年1-12月无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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