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冠明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冠明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集体餐配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将我局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枞阳县官埠桥镇,一期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项目(一期)主要租赁安徽启东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办公楼,建设蔬菜加工间、包装间、装配货区、原料库等,购置干货涨发机、切菜机等相关设备,建成后能达到年产预制菜产品500万份(预制菜300万份,营养餐200万份)的生产能力。本次批复只针对项目一期环评进行批复,项目二期另行编制环评并报批。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08-340722-04-01-903861)。
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安装消声器,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房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侧邻近G347国道处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二)运营期生活污水、洗菜废水及车间冲洗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隔油池+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相关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严禁外排。
(三)运营期烹饪工序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处理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运营期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隔油池悬浮物定期清掏,和厨余垃圾、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办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需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通过市场化交易取得排污权。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2N8WMF5)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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