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 县区(市)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政务公开 民生政策库 农民 枞政 |
名称: |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枞阳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 | 文号: | 枞政〔2019〕27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日期: | 2019-08-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政府权责事项,是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衔接上级政府和部门取消下放权力事项情况,结合县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政府对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枞阳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本)》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加大行政权力清理调整力度,严把新设行政权力入口关,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变相增加行政权力。调整对象消失和长期不发生管理行为的,以及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取消的权力事项,要坚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下放的权力事项,要做好指导监管工作。
二、加大放管结合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枞政〔2016〕13号)精神,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细则,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
三、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设,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引领带动权力规范运行。
本目录公布后,《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枞阳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枞政〔2018〕33号)即行废止。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 《枞阳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本)》【PDF格式】
枞阳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
1 | 一、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县委国家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 | 对损毁、丢失、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或涂改、伪造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和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代卖、赠送给外国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一、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县委国家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 | 代为保管、收购或者征购可能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非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 行政强制 |
3 | 一、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县委国家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 | 重大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外事、宗教等活动形成的档案登记 | 其他权力 |
4 | 一、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县委国家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 | 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形成的档案验收 | 其他权力 |
5 | 一、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县委国家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档案的审查 | 其他权力 |
6 | 一、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县委国家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 |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 其他权力 |
1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 行政许可 |
3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院校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违规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予以取缔 | 行政强制 |
9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民族成份变更审核 | 行政确认 |
10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 行政确认 |
11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华侨回国定居初审转报 | 其他权力 |
12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人数核定 | 其他权力 |
13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14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年度预算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15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核 | 其他权力 |
16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对宗教活动场所筹建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其他权力 |
17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监管 | 其他权力 |
18 | 二、中共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 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的监管 | 其他权力 |
1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2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3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审批、核准 | 行政许可 |
4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 行政许可 |
5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6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违反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对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者不具备《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定》规定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 | 行政确认 |
15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选定 | 行政确认 |
16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涉案财产价格鉴定 | 行政裁决 |
17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 行政规划 |
18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其他权力 |
19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申报 | 其他权力 |
20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由国家、省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初审转报 | 其他权力 |
21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央与省级市级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 | 其他权力 |
22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及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监管 | 其他权力 |
23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 其他权力 |
24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统计 | 其他权力 |
25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 其他权力 |
26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 | 其他权力 |
27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 | 其他权力 |
28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价格监测与预警 | 其他权力 |
29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 其他权力 |
30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信用处理 | 其他权力 |
31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 | 其他权力 |
32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交易文件备案 | 其他权力 |
33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其他权力 |
34 | 三、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 其他权力 |
1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3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校车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4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5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行政许可 |
6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7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8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对违法违规举办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对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对教育机构违规收取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对违法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对教师申诉作出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15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对学生申诉作出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16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 行政确认 |
17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 行政确认 |
18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 其他权力 |
19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对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 | 其他权力 |
20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中小学学籍管理 | 其他权力 |
21 | 四、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 其他权力 |
1 | 五、枞阳县科学技术局 | 全县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编制 | 行政规划 |
1 | 六、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营经济促进局)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 其他权力 |
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行政许可 |
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行政许可 |
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行政许可 |
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行政许可 |
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1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 行政许可 |
1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行政许可 |
1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行政许可 |
1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许可 | 行政许可 |
1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1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1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行政许可 |
1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非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1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1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2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行政许可 |
2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行政许可 |
2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户口迁移审批 | 行政许可 |
2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行政许可 |
2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行政许可 |
2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行政许可 |
2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行政许可 |
2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规使用驾驶证或车辆、驾驶证被扣留后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载有危险品的机动车或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驾驶拖拉机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机动车不按规定牵引挂车及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挂车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疲劳驾驶或影响安全驾驶仍然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和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对拒不执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或对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非特种车辆喷涂特种车辆标志的 | 行政处罚 |
4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生产、销售拼装的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及出售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不按规定牵引故障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或使用规定》的处罚或者非法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持用非法出入境证件、逃避出入境边防检查或其他非法方式出入境或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申请材料 | 行政处罚 |
5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外国人不按规定接受查验证件、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或在中国境内冒用他人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外国人擅自进入限制区域及非法获取文字记录、音箱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外国人非法居留和因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外国人非法就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或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限期出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弄虚作假骗取护照及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出售护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伪造、涂改、转让或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台湾居民不办理暂住登记、暂住卡或逾期非法居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等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容留他人吸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规定,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规传播计算机病毒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法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时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未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及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接入单位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网络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或未征得接入单位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 行政处罚 |
7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进行国际联网的专业计算机网络经营国际互联网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负责专业计算机信息网络、企业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其他通过专线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的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含有的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计算机接入互联网方式和未按规定管理上网消费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反消防有关规定、未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从事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未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相应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中关于储存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民用爆炸物品被抢、被盗、丢失或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爆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规运输、燃放、携带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等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枪支管理有关规定或违规运输枪支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规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治安案件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或扰乱、破坏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违规经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娱乐场所包厢设置、设备安装、保安员配备等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规开办旅馆和旅馆工作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规修理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存在治安隐患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或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违反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妨害公共安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妨害社会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扣留事故或违规车辆 | 行政强制 |
11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行政强制 |
11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拖移违规机动车 | 行政强制 |
11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和拼装、报废的机动车 | 行政强制 |
11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检验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 行政强制 |
11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交通管制 | 行政强制 |
11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醉酒驾驶机动车、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行政强制 |
11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强制排除交通妨碍 | 行政强制 |
11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外国人的拘留审查或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 | 行政强制 |
12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强制传唤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 | 行政强制 |
12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违反出入境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 | 行政强制 |
12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强制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 | 行政强制 |
12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临时查封易制毒化学品有关场所 | 行政强制 |
12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 | 行政强制 |
12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社区康复 | 行政强制 |
12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涉嫌吸毒的人员强制检测 | 行政强制 |
12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未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枪支查验 | 行政强制 |
12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查验居民身份证 | 行政强制 |
12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用具、工具收缴 | 行政强制 |
13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 | 行政强制 |
13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或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 | 行政强制 |
13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强行驱散 | 行政强制 |
13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 | 行政强制 |
13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继续盘问 | 行政强制 |
13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扣押 | 行政强制 |
13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对醉酒的人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至酒醒 | 行政强制 |
13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公民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强行遣回原地 | 行政强制 |
13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 | 行政强制 |
13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收容教养 | 行政强制 |
14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居住证申领、签注及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14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户口迁出登记 | 行政确认 |
14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户口迁入登记 | 行政确认 |
14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出生特殊情形登记 | 行政确认 |
14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 行政确认 |
14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身份证业务异地办理 | 行政确认 |
14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公民死亡登记 | 行政确认 |
14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户口补录 | 行政确认 |
14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户口登记 | 行政确认 |
14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出生登记 | 行政确认 |
15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户口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15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户口内容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15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跨省(市)时间和路线核准 | 其他权力 |
15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 | 其他权力 |
15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旅馆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备案 | 其他权力 |
15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 | 其他权力 |
15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备案 | 其他权力 |
15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治安保卫重点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备案 | 其他权力 |
15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 | 其他权力 |
15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教练车指定线路办理 | 其他权力 |
16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治安调解 | 其他权力 |
161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 | 其他权力 |
162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 其他权力 |
163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重点场所、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设计方案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164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备案 | 其他权力 |
165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核发 | 其他权力 |
166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受理加入、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 | 其他权力 |
167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核发 | 其他权力 |
168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其他权力 |
169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 其他权力 |
170 | 七、枞阳县公安局 | 占破路审核 | 其他权力 |
1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2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 |
3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4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建设殡葬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5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对社会团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对故意损毁、移动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或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对养老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对违反殡葬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收缴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印章 | 行政强制 |
11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 | 行政强制 |
12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收缴收养登记证 | 行政强制 |
13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14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收养登记 | 行政确认 |
15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慈善组织认定 | 行政确认 |
16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准 | 其他权力 |
17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 其他权力 |
18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 其他权力 |
19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最低生活保障审查 | 其他权力 |
20 | 八、枞阳县民政局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 | 其他权力 |
1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进行裁决 | 行政裁决 |
2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法律援助审核 | 其他权力 |
8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登记核准 | 其他权力 |
9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公证员执业初审 | 其他权力 |
10 | 九、枞阳县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 | 其他权力 |
1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国有资产违法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对违反企业财政通则有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对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对违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 其他权力 |
10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企业国有资本(股本)变动、产权转让(含无偿划转)审核 | 其他权力 |
11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 其他权力 |
12 | 十、枞阳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备案 | 其他权力 |
1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行政许可 |
3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非法介绍或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侵犯女职工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档案或违规收取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违反《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违反《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非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瞒报缴费工资总额、人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拒绝接受、阻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执法人员检查调查的、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的、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未订立或故意订立对劳动者不利的劳动合同、无效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擅自从事人才、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职介机构超出经营范围经营、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涂改租借转让许可证、介绍求职人员从事禁忌职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悬挂职业介绍许可证,标明服务内容、公示从业人员工号、照片,公布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职业介绍机构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从事职业介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企业未按规定提取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招用人员体检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未在1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的,对在剔除加班、津贴等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帐册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缴费单位伪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和未按规定公布社保缴费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违反《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检查时采取的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 行政强制 |
41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登记 | 行政确认 |
42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集体合同审查 | 其他权力 |
43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因病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抚恤金核定 | 其他权力 |
44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 | 其他权力 |
45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职业技能鉴定 | 其他权力 |
46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认定 | 其他权力 |
47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征收管理 | 其他权力 |
48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 其他权力 |
49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用工备案 | 其他权力 |
50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 其他权力 |
51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人事仲裁 | 其他权力 |
52 | 十一、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 其他权力 |
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土地开垦区内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行政许可 |
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行政许可 |
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行政许可 |
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 行政许可 |
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 行政许可 |
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批准 | 行政许可 |
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行政许可 |
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行政许可 |
1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1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1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1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1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1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城镇建设用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1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 | 行政许可 |
1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1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猎捕、出售、购买、利用、人工繁育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 | 行政许可 |
2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及移植审批 | 行政许可 |
2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林木采伐及木材运输证许可 | 行政许可 |
2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2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 行政许可 |
2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森林防火期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2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2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买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破坏耕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拒不交还土地、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非法出租、转让、出让集体土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按合同规定开发利用土地行为和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处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无证采矿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和擅自进入他人矿区采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越界采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破坏或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地面标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采矿权、探矿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不按规定报销矿产资源储量或违法闭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采矿权人未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不按期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不按规定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无证或越界勘查和擅自进行滚动勘查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以及擅自印制、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领取勘查许可证满6个月不开始施工或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不按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和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登记矿产资源储量或者擅自更改已登记的矿产资源储量和不按规定进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以及对未经批准,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或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和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以及对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或者违反规定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反规定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的以及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和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或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等行为,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或毁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和对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以及对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擅自发布或者扩散区域性地质灾害趋势预报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和拒绝、阻碍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破坏、侵占或者擅自拆除地质灾害防治的各种设施、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和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以及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盗伐、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买卖林木采伐、运输等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规收购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毁坏森林、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采伐单位或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规经营加工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规运输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征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擅自改变林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进入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取得狩猎证或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非国家)或地方重点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非法出售、收购、加工、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者其他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及经营许可证、准运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非法捕杀、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拒绝、阻碍野生动物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偷窃、哄抢或者故意损坏野生动物保护仪器设备或者设施的,偷窃、哄抢、抢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未经批准猎捕少量国家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规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破坏退耕还林林木、林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牌及保护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法砍伐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未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破坏古树名木树体以及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取土、采石、挖沙、烧火、排烟以及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的,剥损树皮、掘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擅自处理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死亡的古树名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经批准,使用森林公园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按照批准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在施工中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景观植被、山体和水体破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采伐、损毁和擅自移植森林公园内古树名木,在森林公园内的林木、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的,擅自采挖森林公园内花草、林木、种子和药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森林公园经营者未在危险地段和游客可能遭受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保护设施或者警示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侵占林地或阻碍林业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规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取得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为境外制种、从境外引种试验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制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规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规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经批准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反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有关包装、标签、档案等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规定育苗、造林,防治不利以及隐瞒、虚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规引进、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违反松材线虫病防治规定,调运寄主植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收购因松材线虫病而采伐的松树,未按规定的方式安全利用并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等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公安车辆和森林消防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强行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收购森林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涉林案件赃物嫌疑的物品、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者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涉林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谎报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野生动植物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在林地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盗窃、损毁林业公共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盗窃已经伐倒的树木,或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零星树木以及诈骗、哄抢、抢夺、故意毁坏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森林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不动产登记 | 行政确认 |
12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森林更新验收合格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12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林权证登记核发 | 行政确认 |
12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因勘查作业区范围或矿区范围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12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 | 其他权力 |
12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 | 其他权力 |
12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其他权力 |
12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及资质备案 | 其他权力 |
12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其他权力 |
13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 其他权力 |
13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城乡规划公布 | 其他权力 |
13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其他权力 |
133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改变国有林地使用权审核 | 其他权力 |
134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人造板定点企业备案 | 其他权力 |
135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珍贵野生树木审查 | 其他权力 |
136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审核和认定 | 其他权力 |
137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核 | 其他权力 |
138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猎捕、出售、购买、利用、人工繁育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核 | 其他权力 |
139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其他权力 |
140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审核 | 其他权力 |
141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 其他权力 |
142 | 十二、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森林经营方案的核准和备案 | 其他权力 |
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城镇污水排水及设施处理审批 | 行政许可 |
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燃气经营及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城市绿化管理审批 | 行政许可 |
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机动车辆停车场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修建、易地修建审批 | 行政许可 |
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行政许可 |
1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行政许可 |
1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建设单位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建筑工程资质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注册执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因建筑设计质量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墙体材料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散装水泥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工程监理单位在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单位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施工单位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施工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反《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建防空地下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违规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拆除后拒不补建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在人防工程内部生产、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占用、堵塞人防工程疏散道路、通风口和出入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覆盖、损坏人防工程测量标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在坑道式人防工程上方和两侧50米范围内取土、采石或是在地道式、掘开式、附建式人防工程周围2米内取土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对其他损坏人防工程及其设备设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房屋安全鉴定 | 行政确认 |
8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8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8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 | 行政征收 |
8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 其他权力 |
8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全部使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及竣工结算文件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8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权力 |
8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 其他权力 |
8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权力 |
9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 | 其他权力 |
9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其他权力 |
9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绿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 | 其他权力 |
9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市政设施工程验收 | 其他权力 |
9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权力 |
9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权力 |
9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批准 | 其他权力 |
9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在城市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立杆架线、埋设管道等行为批准 | 其他权力 |
9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批准 | 其他权力 |
9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其他权力 |
10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批准 | 其他权力 |
10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 | 其他权力 |
10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其他权力 |
10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 其他权力 |
10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核准 | 其他权力 |
10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监督 | 其他权力 |
10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 其他权力 |
10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备案 | 其他权力 |
10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权力 |
10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人防工程产权转移备案 | 其他权力 |
11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 其他权力 |
111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备案 | 其他权力 |
112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 其他权力 |
113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商品房租赁合同备案 | 其他权力 |
114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 | 其他权力 |
115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核准、保障性住房使用和退出管理核准 | 其他权力 |
116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 | 其他权力 |
117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审核 | 其他权力 |
118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 其他权力 |
119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 其他权力 |
120 | 十三、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业主委员会备案 | 其他权力 |
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水运(含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 | 行政许可 |
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客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行政许可 |
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项目法人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通进行试运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客运经营、班车客运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和强行招揽货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客运、货运车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客运、货运经营者、放射性物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专用)车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客运经营者未经报告擅自终止客运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发车时间运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或者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或者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或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或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或者招揽包车合同外旅客乘车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货运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为无证车辆或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装载货物、未签发或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货运车辆及驾驶员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或者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单位或个人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不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车辆运营证、班车客运标志牌或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允许超限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置、使用行李安全检查设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因配载造成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从事机动车性能检测不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的、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报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或者使用无效从业资格证件或者超越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道路运输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未经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及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使用无效道路客运站许可证证件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运站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的,或者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或者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或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改装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铁轮车、履带车或其他可能损害路面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车辆超载、超限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损坏、污染公路路面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非法营运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出租车经营者违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未取得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擅自从事运营的;转让或者以承包、出租等方式变相转让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的;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运营的;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运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机构不具备资格和检测项目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不是由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设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交通工程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或者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不按照规定报告检测或伪造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交通工程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交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建设单位将交通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交通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交通工程承包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公路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使用报废渔船继续作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在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时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的重要设备、部件;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状况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无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渔业船舶未按规定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或者擅自改变其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擅自拆除其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船 | 行政强制 |
99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拆除非法使用设备、部件和材料,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 行政强制 |
100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101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对违法违规经营者营运工具的查扣 | 行政强制 |
102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客运站(场)站级核定 | 行政确认 |
103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 行政确认 |
104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核准 | 其他权力 |
105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 其他权力 |
106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备案 | 其他权力 |
107 | 十四、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 货运代理(代办)备案 | 其他权力 |
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许可 | 行政许可 |
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猎捕、出售、购买、利用、人工繁育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许可 | 行政许可 |
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兽药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进出口和渔业捕捞(临时)、专项(特许)许可 | 行政许可 |
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检疫审批 | 行政许可 |
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审批 | 行政许可 |
1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水域滩涂养殖许可 | 行政许可 |
1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内陆渔业船员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1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1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或者城市垃圾、污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农药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兽药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植物检疫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相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违反《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相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违反《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相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违反《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违反《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违反《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相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使用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国有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捕捞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逾期未开发利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砂等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超过核定航区航行和超过抗风等级出航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雇佣无证船员上船作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无有效的渔业船舶船员、船号、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或者在执行中违反上述决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未按规定持有船舶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渔船改建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船舶证书转让他船使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使用过期船舶登记证书或国籍证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滥用遇险求救信号,不配备、不填写或污损、丢弃航海、轮机日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违反港航有关规定,造成水上交通事故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冒用、租借或涂改职务船员证书、普通船员证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因违规被扣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采用虚假证明材料、伪造资历或以其他舞弊方式获取船员证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船员证书人证不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证书到期未办理证书审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遇险遇难船舶不救助或不服从救助指挥,发生碰撞不执行指令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水上交通事故船舶不提交海事报告书,报告书不实影响调查处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拒绝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内陆水域渔业污染事故的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未经批准,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者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或者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者擅自使用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者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对未取得驾驶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活动或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规定教材进行培训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不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不兑现服务承诺,以及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在道路外驾驶操作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挂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农业机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涂改的农业机械证书和牌照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未审验或被吊销期间在道路外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的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在道路外驾驶操作与本人证件不符的农业机械、将机械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准驾机型不符的人驾驶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在道路外未携带两证、转借或使用涂改、伪造、失效的两证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及醉酒后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造成农业机械责任事故,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操作证、登记证书和牌照的收缴、暂扣 | 行政强制 |
8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令限期补办农业机械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临时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行政强制 |
8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农业机械 | 行政强制 |
9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调查事故过程中,农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发生农机事故后企图逃逸的可以依法扣押有关农业机械 | 行政强制 |
9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9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9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贮运的种子登记保存 | 行政强制 |
9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暂扣捕捞许可证、渔具、渔船 | 行政强制 |
9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处置渔港内发生事故船舶、设施 | 行政强制 |
9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的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 |
9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代为清理渔船造成水污染的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 |
9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 | 行政确认 |
9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行政确认 |
10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乡村兽医登记 | 行政确认 |
10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 行政确认 |
10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 行政确认 |
103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04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渔业生产纠纷裁决 | 行政裁决 |
105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 其他权力 |
106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承包地调整的批准 | 其他权力 |
107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 其他权力 |
108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执业(助理)兽医师注册(备案) | 其他权力 |
109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行政调解 | 其他权力 |
110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因维修质量发生争议的调解 | 其他权力 |
111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质量问题的行政调解 | 其他权力 |
112 | 十五、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的发放 | 其他权力 |
1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涉及防洪及水工程安全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3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取水许可 | 行政许可 |
4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5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 行政许可 |
6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7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8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在河道内非法采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违反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违反《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非法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违反有关抗旱法律法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违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违反水工程管理和保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水资源费征收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20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对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 行政强制 |
21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代为恢复原状围湖造地、围垦河道 | 行政强制 |
22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强制拆除严重影响防洪的工程施工 | 行政强制 |
23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扣押或者没收并拍卖在长江非法采砂的船舶 | 行政强制 |
24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拆卸、销毁在长江非法采砂的船舶 | 行政强制 |
25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将在长江非法采砂的船舶拖至指定地点停放 | 行政强制 |
26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在除长江河道外的其他河道采砂,未随采随运,未及时清除砂石和弃料堆体,或者采砂活动结束后,未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的,代为清除、清理、平整。 | 行政强制 |
27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强行清除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滩地设置的堆砂场 | 行政强制 |
28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将违法采砂船舶、机具或者违法运砂工具拖离现场 | 行政强制 |
29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拆除或者封闭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 行政强制 |
30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 |
31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强行拆除、清障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障碍 | 行政强制 |
32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 | 行政确认 |
33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 | 行政确认 |
34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水事纠纷裁决 | 行政裁决 |
35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 其他权力 |
36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企业投资水电项目核准前建设方案审查 | 其他权力 |
37 | 十六、枞阳县水利局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 | 其他权力 |
1 | 十七、枞阳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其他权力 |
2 | 十七、枞阳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 其他权力 |
3 | 十七、枞阳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 其他权力 |
4 | 十七、枞阳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 | 其他权力 |
1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或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 行政许可 |
3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营业性演出许可 | 行政许可 |
4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娱乐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5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对建设工程选址不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而实施原址保护措施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6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7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对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8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出版物发行业务许可 | 行政许可 |
9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10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从事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娱乐场所从事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从事违法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从事出版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印刷企业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违反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违反音像制品管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电影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对违反广播电视管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互联网文化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网络游戏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违反美术品经营管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文物保护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非物质文化保护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对印刷厂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和违规非法印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对旅行社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拒不改正的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旅行社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的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旅行社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对有证据证明是与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35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 | 行政确认 |
36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审定 | 行政确认 |
37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评定 | 行政确认 |
38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艺术考级活动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 | 其他权力 |
39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艺术考级机构考级情况备案 | 其他权力 |
40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 其他权力 |
41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营业性演出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42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举办营业性艺术展览、文艺比赛的审查 | 其他权力 |
43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设立文化经纪单位、营业性艺术培训以及艺术摄影、摄像单位备案 | 其他权力 |
44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安徽省广播影视精品专项奖励资金核拨 | 其他权力 |
45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核转报 | 其他权力 |
46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电视剧制作许可审核转报 | 其他权力 |
47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核 | 其他权力 |
48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及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初审 | 其他权力 |
49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核 | 其他权力 |
50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审核 | 其他权力 |
51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核发初审 | 其他权力 |
52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初审 | 其他权力 |
53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审核转报 | 其他权力 |
54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审核转报 | 其他权力 |
55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备案 | 其他权力 |
56 | 十八、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出版物出租经营单位备案 | 其他权力 |
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护人员执业注册 | 行政许可 |
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 行政许可 |
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 行政许可 |
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 | 行政许可 |
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育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 | 行政许可 |
1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使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乡村医生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尚未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规定,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 | 行政处罚 |
3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 | 行政处罚 |
3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开展精神疾病诊疗活动及侵害患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违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未查验、登记有关证明施行手术或者手术记录虚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等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消毒产品命名、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消毒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消毒服务机构消毒的物品未达要求的;消毒服务机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消毒服务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等违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九十三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以及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等违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或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以及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未依法履行疫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拒绝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拒绝接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以及未按照规定履行监测职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等违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按规定修建公共卫生设施、违反传染病管理、违反传染源管理、违章养犬造成伤人或导致发病的以及造成传染病感染或致病微生物扩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自然疫源地未经卫生调查施工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出售或运输被污染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反传染病疫情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相关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等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血站、单采血浆站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建设单位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事先提请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卫生调查,或者未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未依照规定对因生产、工作必须接触疫水的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或者未定期组织进行血吸虫病的专项体检、对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予配合以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杀灭钉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等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接种单位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进记录等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从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反规定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等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等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等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措施或未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阻碍或不配合执法部门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农村医疗废物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采血浆站违反《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采血浆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涂改、伪造、转让《供血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非法采集血液的;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卫生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反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从事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教学环境质量、教室校舍等设置不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供学生用品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有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等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有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等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以及拒绝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其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个人剂量监测或者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放射工作单位有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等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伪造、变卖、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假冒他人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孕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病残儿鉴定、手术并发症鉴定,使用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规终止妊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者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2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进行取缔 | 行政强制 |
12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 行政强制 |
126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 行政强制 |
127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 行政强制 |
128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 | 行政强制 |
129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 行政强制 |
130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取缔 | 行政强制 |
131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 行政确认 |
132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病残儿医学鉴定 | 行政确认 |
133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名称裁决 | 行政裁决 |
134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 | 其他权力 |
135 | 十九、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审核 | 其他权力 |
1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 | 行政给付 |
2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3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行政给付 |
4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补助 | 行政给付 |
5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6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7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8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9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10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11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12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13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行政给付 |
14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行政给付 |
15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类优抚补助对象认定 | 行政确认 |
16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 | 行政确认 |
17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的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补换伤残证件 | 行政确认 |
18 | 二十、枞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 其他权力 |
1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3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事故发生单位人员负有责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非煤矿山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等应急救援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矿山企业未定期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安全培训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建设项目有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违反危险化学品登记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企业违反安全使用、经营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工贸企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性安全评价的,或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对外包工程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 行政强制 |
22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它必要的紧急措施 | 行政强制 |
23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及作业场所 | 行政强制 |
24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全县防震减灾规划编制 | 行政规划 |
25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应急预案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26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 其他权力 |
27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公布 | 其他权力 |
28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其他权力 |
29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取缔处理 | 其他权力 |
30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 其他权力 |
31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 其他权力 |
32 | 二十一、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 |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 | 其他权力 |
1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制止封存权 | 行政强制 |
4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暂停拨付与使用权 | 行政强制 |
5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审计监督权 | 其他权力 |
6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 | 其他权力 |
7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指导和监督内审工作 | 其他权力 |
8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要求报送资料权 | 其他权力 |
9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审计处理权 | 其他权力 |
10 | 二十二、枞阳县审计局 | 重大项目稽查和监管 | 其他权力 |
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登记 | 行政许可 |
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闻媒体广告发布登记 | 行政许可 |
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野生资源保护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农畜牧业管理规定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广告业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情节严重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供应商违反公平交易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情节严重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军服管理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直销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传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拍卖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合同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商标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特殊标志管理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奥运、世博、亚运标志保护规定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商标代理机构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有欺骗、误导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内容行为的 | 行政处罚 |
3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机动车安全管理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殡葬管理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扰乱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防碍节约能源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商用密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粮食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扰乱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盐业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扰乱音像制品出版物市场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法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文物保护规定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金银管理规定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旅行社违规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烟草制品专卖管理规定市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棉花质量与加工资格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公司企业注册登记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集团登记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名称登记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法人代表登记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合伙登记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改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非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规定从事洗染业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制造、销售仿真枪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妨碍价格监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乱收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药品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易投毒化学品监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兴奋剂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中药品种保护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药品监督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药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医疗机构配制剂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体外诊断试剂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不符合产品质量管理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化妆品标识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能源效率标识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防伪技术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儿童玩具缺陷召回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有机产品认证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检验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家用汽车生产经营修理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气瓶充装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大型游乐设施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起重机械生产使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商品条码使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认证认可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成品油管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12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12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查封(封存)、扣押(扣留) | 行政强制 |
12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查封(封存)、扣押(扣留) | 行政强制 |
12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查封(封存)、扣押(扣留) | 行政强制 |
12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12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证据证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12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12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12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12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13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13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查封和扣押 | 行政强制 |
13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以及对已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查封或扣押 | 行政强制 |
13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规定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的产品查封或扣押 | 行政强制 |
13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 行政确认 |
13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 | 行政确认 |
13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动产抵押登记 | 行政确认 |
13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行政确认 |
13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授权 | 行政确认 |
13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14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备案 | 其他权力 |
14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 其他权力 |
14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备案 | 其他权力 |
14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备案 | 其他权力 |
14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 | 其他权力 |
14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 其他权力 |
14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变主管部门,未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14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 其他权力 |
14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 | 其他权力 |
14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生产企业备案 | 其他权力 |
15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小摊贩备案 | 其他权力 |
15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小餐饮备案 | 其他权力 |
15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制作检定印、证备案 | 其他权力 |
153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停用或重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备案 | 其他权力 |
154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备案 | 其他权力 |
155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评选 | 其他权力 |
156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名称核准和变更核准 | 其他权力 |
157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 | 其他权力 |
158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 其他权力 |
159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其他权力 |
160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其他权力 |
161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 | 其他权力 |
162 | 二十三、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纠纷调解 | 其他权力 |
1 | 二十四、枞阳县统计局 | 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拒绝统计检查、篡改、毁弃统计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二十四、枞阳县统计局 | 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 | 二十五、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 对违反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就医购药规定进行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二十五、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二十五、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 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二十五、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险稽核 | 其他权力 |
5 | 二十五、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 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 | 其他权力 |
6 | 二十五、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 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 其他权力 |
7 | 二十五、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 医疗救助对象审核 | 其他权力 |
1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张贴和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搭建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城市垃圾处置审批 | 行政许可 |
3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4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在城乡规划区内,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行政处罚 |
5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行政处罚 |
6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行政处罚 |
7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即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行政处罚 |
10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行政处罚 |
11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城市垃圾处理(处置)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2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查封施工现场 | 行政强制 |
13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 | 行政强制 |
14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 | 行政强制 |
15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 行政强制 |
16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代履行 | 行政强制 |
17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 | 其他权力 |
18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 其他权力 |
19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备案 | 其他权力 |
20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对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 其他权力 |
21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因特殊需要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核准 | 其他权力 |
22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改变环卫设施用地性质批准 | 其他权力 |
23 | 二十六、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 其他权力 |
1 | 二十七、枞阳县扶贫开发局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和项目监管 | 其他权力 |
1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3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危害气象设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非法发布和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违反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违反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备案或未按规定汇交气象探测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违反气象资料使用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违法进行涉外气象探测及涉外气象资料管理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设备使用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违反施放气球资质和安全管理等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违反防雷装置安装、设计、施工、检测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对危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限期拆除 | 行政强制 |
17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雷电灾害鉴定 | 行政确认 |
18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建立气象探测站(点)备案 | 其他权力 |
19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涉外气象探测站(点)备案 | 其他权力 |
20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初审 | 其他权力 |
21 | 二十八、枞阳县气象局 | 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 其他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