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政办(2017)34号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
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深度融合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枞阳县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深度融合创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7月26日
枞阳县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深度融合
创新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有序实施,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村(含居委会,下同)为主”工作机制,促进全县卫生计生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卫生计生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铜陵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计划生育基层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落实国家卫生与健康大会和省、市卫生计生会议精神,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计划生育转型升级,推进“健康枞阳”建设,加快卫生计生深度融合,深化和完善 “乡(镇)负责、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县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健全工作机构
(一)健全并加强乡镇(经开区,下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简称“卫计办”)组织建设,按“万人一干”比例配备工作人员,缺额应及时补足补齐。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由乡镇卫计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同时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下同)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督查,督查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乡镇卫计办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乡镇卫计办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需的办公设施,设有政务公开栏、政策宣传栏和服务窗口,并确保市、县、乡镇三级信息传输网络畅通。
(二)建立健全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按照“加强稳定、满足需要”的原则,配备会长(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常务副会长(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兼任)、秘书长(由乡镇卫计办主任兼任)和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和人员从原乡镇计生服务所中调剂解决。
(三)村计生专干转型为卫生和计划生育专干(以下简称“卫计专干”)。村级卫生计生专干的配备,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1名、3000-5000人的村2名、5000人以上的村3名”职数和“年轻化、知识化、信息化”的标准,从强从优配足配齐。要通过考试录用、选拔调用和培训使用;专干岗位出现空缺时,应通过竞争性方法进行招聘录用。
(四)村卫计专干以村“两委”管理为主,乡镇卫计办和卫生院参与管理。各主管部门要对村卫计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绩效工资的依据。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由各乡镇制定。建立由财政保障的村卫计专干绩效工资制度,专干年工资收入不低于村副职待遇,并统一解决养老保险。
(五)村医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在乡镇卫计办指导下,组织开展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妇幼健康服务等。村卫计专干协助做好服务。
(六)推进卫生监督与计划生育执法资源整合,建立健
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
三、明确工作职责
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乡镇卫计办和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协会、村卫计专干、村“两委”干部、村医等职责,构建“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
(一)乡镇党委、政府职责
1.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党政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到底。
2.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帮助解决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3.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制度,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4.配齐配强卫生计生办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乡镇、村协会组织,落实工作人员。
5.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
(二)乡镇卫计办职责
承担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待政策、统计婚育和人口信息、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查处违法生育等工作,督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落实计划生育责任,指导村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按要求履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卫生计生监督相关职能,落实年度责任目标。
1.履行本区域卫生计生行政管理相关职能,落实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区域卫生计生发展规划,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相关医疗机构及村卫计专干、村医的绩效管理,严格兑现奖惩。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2.落实生育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出生监测、信息发布、形势分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3.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积极推进生育服务登记制度改革,抓好生育登记、生育审批,简化再生育审批,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做好卫生计生有关证件的审核、办理、发放。
4.按照以户籍为主,结合常住的管理模式,落实日常服务管理。强化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的收集、填报。开展卫生计生相关信息的交流比对,加强信息交流和通报。
5.落实法定奖励政策,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联系、贫困救助等工作。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
6.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推动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7.组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药具发
放的管理和随访等工作。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出生缺陷综合预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做好出生实名登记工作。
8.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做好对相应人群的健康教育。
9.指导村加强村卫计专干的选配,组织村卫计专干开展业务培训,开展绩效考核,做好考核兑现。
10.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委托,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妇保儿保、医养结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脱贫、合同患者综合医保落实、新农合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和处置工作。
11.做好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组织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服
务,落实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出生缺陷
干预,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3.掌握避孕节育动态和孕情,做好孕情跟踪,开展环情监测。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及随访工作。
4.准确上报妇幼保健业务报表资料,对统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5.承担免疫规划、妇保儿保、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等工作。
6.做好卫计专干从事卫生计生相关工作的考核,及时对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7.配合乡镇卫计办做好卫计专干的培训。
(四)乡镇计生协会职责
1.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网络优势,广泛开展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2、充分利用“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时机,发挥会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文化活动,倡导婚育新风,普及健康知识。
3.开展特困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救助、助学、助残、精神慰藉、生育关怀等系列救助活动。
4.以“人口健康基金”为依托,落实新农村新家庭创建、青春健康、便民维权、妇女发展、计划生育保险等服务项目,帮助广大会员解决实际困难。
5.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6.配合乡镇卫计办抓好卫生计生各类信息和数据采集、统计、核对工作。
7.协助乡镇卫计办和卫生院落实入户访视、服务随访等工作。
8.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9.做好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村“两委”职责
1.村书记、主任是本村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乡镇党委、政府对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的要求与部署,落实村干包组包户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2.村“两委”干部负责包保责任区卫生计生相关工作,落实村干包组包户制度,做好宣传倡导、信息采集、避孕节育手术落实、孕情跟踪服务等工作,协助落实妇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定期召开村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安排、部署、检查阶段性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4.对村包组干部、村卫计专干和村医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5.协调村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问题,支持和帮助村卫计专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组织对二多孩孕情消失(中断)个案核查,摸排“两非”案源,协助开展“两非”案件侦破工作。
7.认真做好卫生计生宣传、村务公开、奖励优惠、有奖举报、群众自治等工作。
(六)村卫计专干职责
村卫计专干在村“两委”的领导和乡镇卫计办的指导下,具体承担本村卫生计生相关工作任务。
1.开展卫生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做好卫生计生村务公开。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汇总、核对、上报,做好信息反馈和信息保密。
2.开展生育服务登记工作,受委托代办计划生育证件,做到事前通知、事中告知、送证上门。
3.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落实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4.开展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对象的摸底申报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扶助政策,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帮扶联系和必要的日常照料服务。
5.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和随访,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依托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6.开展早孕及妊娠信息收集,做好孕情跟踪监测,落实入户随访,做好孕情消失的报告和调查。动员组织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动员怀孕对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协助做好产前、产后访视。配合做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妇幼民生工程等政策的落实工作。
7.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做好健康教育。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落实免疫规划。协助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同患者综合医保落实、医养结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8.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委托,经培训兼任健康扶贫、卫生监督、新农合、疾病防控信息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等信息的上报和处置,做好健康扶贫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摸底上报等工作。
9.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妇幼民生工程、新农合等政策的落实工作。
10.做好乡镇卫计办和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卫生计生小组长(社区网格员)职责
村卫生计生小组长由村民小组组长兼任,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网格员由社区按网格确定,在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宣传卫生计生政策、采集计划生育信息、代办计划生育证件服务、落实村民小组卫生计生相关工作任务。
四、健全工作制度
(一)信息上报制度。按照“村组收集、乡镇比对确认”的程序, 抓好人口数据和工作信息的“分时上报”。一是“即时和当天上报”:孕情监测数据、出生登记数据;二是“十天上报”:人口变动数据(迁入、迁出、出生、死亡、新婚、流动、生育登记等)、全员基础数据(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户口性质、户主等)、技术服务数据(避孕药具、节育手术等);三是“每月上报”:工作汇总数据和动态信息(含宣传、访视、帮扶、救助等),及时交流比对卫生计生相关数据。
(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卫生计生工作例会。卫生计生工作例会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召集,乡镇卫计办、卫生院、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参加,通报工作情况,安排工作计划,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业务工作例会由乡镇卫计办负责人召集,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村卫生计生专干、村卫生室主任参加,安排布置人口信息统计、交流信息比对、生育登记服务、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健康宣传教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脱贫、药具发放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三)宣传教育制度。由乡镇卫计办牵头,布置开展卫生计生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宣传栏、宣传窗、宣传品内容,综合运用阵地宣传、新媒体宣传、入户访视、集中服务等方式,宣传卫生计生政策、健康知识、关爱女孩、生育登记和审批、健康脱贫知识等内容。
(四)入户访视制度。由村卫计专干负责,村医参加,按照“分级负责、分片包保”的原则,面向辖区村民和计划生育对象,开展入户访视服务。村计生小组长要掌握本组每个家庭的生育意愿、婚育情况、健康状况和生活需求,及时上报新发生的信息。村要重点访视婚育人员的孕产情况,确保孕情早发现、早登记、早服务,做好孕产期随访和心理疏导,提升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五)帮扶联系制度。由乡镇党政干部、村“两委”干部、卫生院医生、村医和村卫生计生专干,面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进行帮扶联系,及时向帮扶对象发送服务联系卡,开展联系和问候,了解其思想状况、健康状况、生活状况、政策落实情况,做好心理疏导和生活照料,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六)政(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张榜公布卫生计生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内容:人口出生情况、生育审批情况、党员干部政策外生育及处理情况、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最新的卫生计生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内容和工作流程,计划生育服务承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对象资格确认情况(不含特殊困难家庭情况) 及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情况;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的服务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七)监督检查制度。县卫计委要加强督导,掌握各地落实情况,把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县将采取调度约谈,直至组织措施,实施问责,严格压实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八)考核奖惩制度。各地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奖惩考核细则,积极探索乡村干部交纳风险金方式,以奖励为主、处罚为辅,调动包保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乡镇对村级(含“两委”干部、村卫计专干,不含村医)奖励资金由本级财政承担,处罚资金在各村干年终综合奖中扣除。乡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计专干按人均200-300元标准,在严格考核后据实兑现其报酬,所需资金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列支。
五、落实绩效管理
(一)建立“月计划、周推进、日落实”工作制度
1、月计划。乡镇卫计办每月初制定工作计划,下发工作要点,提出工作要求和完成标准,指导村级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乡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计生专干、村医下达相关工作任务,并开展工作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2、周推进。乡镇卫计办每周采取网上核查、现场督查、电话调查等方式,督查村“两委”干部、村卫生计生专干、村医履职和月初工作计划落实情况,重点掌握人口信息上报和宣传教育、孕情访视、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计生家庭帮扶、优惠政策兑现、避孕措施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落实情况。
3、日落实。乡镇卫计办每日依据《安徽省全员综合业务系统》及各计生平台查询待办事宜和卫生院安排工作任务,要求村“两委”干部、卫生计生专干、村医限时完成,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拍图片通过QQ、微信等方式传到“卫生计生信息交流群”,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报结。
(二)建立“月督查、月考核(调度)、月奖惩”管理制度
1、月督查。乡镇卫计办、卫生院每月组织人员,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督查:一是督查人口数据统计。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出生人口上报数据进行监测,及时查处和纠正“错、漏、虚”问题。二是督查掌握怀孕信息。对孕产妇保健信息、孕情访视结果进行督查,纠正孕情“虚、漏”问题。三是督查管理工作。依据每月下达的工作要点,对各村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个案核查、个案销号。四是督查整体工作。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加强过程管控,查找存在问题,现场反馈,限期并跟踪整改到位。
2、月考核(调度)。乡镇卫计办、卫生院每月对村“两委”干部、卫计专干、卫生室工作进行分线考核,量化分值,排出位次。对排位后三名的,首次进行调度和约谈,限期改貌;连续二次(2个月)位列后三名的,予以问责,扣发绩效工资(奖金),直至待岗、退岗。
3、月奖惩。乡镇卫计办、卫生院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各乡镇负责制定“村为主”奖惩细则,乡镇卫生院分别制定村卫计专干承担妇幼卫生工作和村医的考核奖惩意见,按月兑现奖惩。
六、保障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深度融合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县编办、县考核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县卫计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卫生计生深度融合各项工作,指导乡镇、村工作落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融合工作顺利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卫生计生队伍管理工作,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卫生计生工作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稳定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力量,促进卫生计生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加强对村卫计专干、村医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其熟知计划生育政策、卫生基础知识、健康管理及医疗卫生公共政策,掌握全员人口综合业务平台使用,善于做群众工作,服务态度良好,工作作风扎实。各村计划生育协会要大量吸收有知识、有技术、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年轻人和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成为骨干会员,充分发挥协会带头、宣传、监督、交流作用。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乡镇要倾斜财力,保障奖励资金兑现和工作需要。各乡镇卫生院按月兑现村卫计专干妇幼卫生工作报酬。
(四)严格考核兑现。制定和落实乡镇、村卫计工作管理规范,确保有章可循、对标推进。按照“个案叠加、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与村级计生工作责任人的报酬、绩效、补助挂钩,奖优罚劣。各乡镇政府、卫生院要围绕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实施细则,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科学设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按月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及时兑现奖惩。
县每年评选卫生计生深度融合创新工作先进乡镇,评选数量不低于5名,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加分。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县有关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由县卫计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