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 县区(市)文件 | 主题分类: | 枞政办秘 其他 农民 医疗卫生 民生政策库 |
名称: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枞政办秘〔2019〕74号 |
生成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枞阳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枞阳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18〕42号)精神,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健康公平,增强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
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医院在国家及省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根据医院性质、功能定位、等级规模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突破创新,建立符合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主要目标
稳步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2019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完善医院各类管理制度,建立医院治理体系,加强医院党的建设,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初步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到2020年,全县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1.制定完善医院章程。全县公立医院积极开展章程制定工作,形成以章程为引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章程制定试点。原则上,2019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完成章程制定。(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院、县中医院;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医院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为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对于已实行托管或成立医共体的医院,可在医院层面进一步成立理事会,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开展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组织架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委编办)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建立健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制度,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院、县中医院)
4.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贯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院、县中医院)
5.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落实《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卫人发〔2016〕69号)精神,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推进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试点工作,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按照院长绩效考核和医院绩效评价结合,合理确定院长年薪水平,并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6.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公立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要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推进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
7.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建立和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人员岗位聘用、个人薪酬、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8.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应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计划,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医学生培养等工作。县级公立医院应发挥自身优势和辐射作用,强化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县级公立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农村地区培养适宜人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
9.健全科研和教育管理制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巩固和完善各项医学教育制度,大力开展远程医学教育。(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科技局)
10.健全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制度。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明确医院发展定位、总体布局、床位规模、功能分区、资源配置,严格按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建立基建目标和责任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按照基建投资计划和财务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符合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其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
11.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实现与区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按要求上传有关诊疗数据,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功能。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加快推进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医疗等智慧医疗服务模式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12.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委、县文旅局)
13.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二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共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建立健全警医联动机制,依法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
(二)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14.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
(1)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医疗保障、财政、人社、编制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县公立医院的设置规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承担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一般于第一季度举行,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重大紧急问题。(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2)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政府结合实际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委)
(3)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严格按要求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发改委、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4)积极推进、不断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按照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规范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委)
(5)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
15.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
(1)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落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重点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医保局)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
(3)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改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4)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对公立医院的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安排重点审计和检查。(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
(5)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改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16.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由医院根据学科发展、岗位需要和核定的人员总量,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组织公开招聘,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对高层次卫生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铜办发〔2017〕24号)有关精神实施培养和引进,并全面落实安居资助、编制、工资福利、生活服务保障、学科团队资助等相关政策。鼓励公立医院拓宽引进和使用渠道,采取学科植入、管理植入、重大课题合作、学科合作共建等项目形式对非全职在本县工作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柔性引才。(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
17.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制建设,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医保局)
(三)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8.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有关意见精神,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公立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加强党务、院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医院党政班子成员。加强医院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领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委)
19.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组织力。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抓好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和管理、培训工作。坚持政治标准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委,县医院、县中医院)
20.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完善落实督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责任有效落实、工作持续推进、目标如期完成。县卫生健康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要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形势,按照职能分工及时调整相关权限,落实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各公立医院要牢牢把握现代医院管理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健全完善院内规章制度,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公立医院主体责任,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总结推广经验。县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典型经验,及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三)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任 务 分 工 |
完成时限 |
1 |
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及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 |
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2 |
制定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编办协助 |
2019年底前完成 |
3 |
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
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协助 |
2019年底前完成 |
4 |
制定出台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试点实施方案,县医院、中医院开展院长年薪制试点。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协助 |
2019年底前完成 |
5 |
制定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
2019年底前完成 |
6 |
制定枞阳县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县人才办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协助 |
2019年底前完成 |
7 |
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严格按要求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协助 |
持续推进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任 务 分 工 |
完成时限 |
8 |
推进“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制度改革。二级综合医院70%出院患者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二级以上医院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达到100个病种30%执行率。 |
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9 |
完善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
县委编办牵头,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协助 |
持续推进 |
10 |
制定医院章程。 |
县医院、县中医院 |
2019年底前完成 |
11 |
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 |
县医院、县中医院 |
2019年底前启动 |
12 |
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要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定。 |
县医院、县中医院 |
持续推进 |
13 |
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实现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预算管理。 |
县医院、县中医院 |
持续推进 |
14 |
提出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方案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定。 |
县医院、县中医院 |
持续推进 |
15 |
将政府、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
县医院、县中医院 |
持续推进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