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1908-00002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体分类: | 枞政办秘 其他 其他 基础设施 营商环境政策库 |
成文日期: | 2019-08-16 | 发布日期: | 2019-08-16 11:29 |
发文字号: | 枞政办秘〔2019〕5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枞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3256058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枞政办秘〔2019〕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
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铜陵市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枞阳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与社会投资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二、适用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我县产业发展方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般性工业项目(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包括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上部门的项目。
三、实施原则
审批模式实行容缺受理方式,按照自愿申请、承诺守信的原则,由项目单位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审核把关,促进项目建设提速提效。项目单位未按承诺进行建设,导致审批过程中产生的验收不合格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四、实施流程
(一)受理预审。项目单位填写申请表(附后),并提供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表、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报告)、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方案及其预审意见书复印件。由经开区招商安商局集中受理,并提请“承诺即开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项目预审会,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枞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经开区建设局、招商安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企业服务局参加。会议研究确定该项目是否符合“承诺即开工”适用范围,并对项目承诺提出技术规范要求和需补充的有关材料清单。会议以备忘录的形式形成集体预审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二)承诺公示。针对预审通过的项目,县直相关行业部门拟定标准化、规范化与个性化结合的承诺书,内容应包括承诺审批服务事项名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应当具备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等。承诺书格式文本由相关审批服务部门制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反馈给项目单位。经开区各相关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对照承诺书,了解具体需要承诺的内容,明确未履行承诺的责任后,由项目单位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由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书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分别出具《同意***项目建设承诺意见书》。经开区招商安商局统一汇总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同意***项目开工建设通知书》(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并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县城管执法局备案,作为不视为违法建设的依据。
公示期收到群众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反馈至相关部门再次审核,修改完善后二次公示。若仍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议另行商议。
(三)建设监管。项目单位凭《同意***项目开工建设通知书》,根据承诺事项组织建设施工,并在项目竣工之前完善规划、施工许可、建工、环评、安评、能评、消防等手续和各类审批要件。质监、建设安全等部门对照承诺及时介入,做好服务。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踪与监督服务,指导项目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同步完善各项手续,并对项目是否按承诺标准、设计要求开展施工进行监管服务,对发现项目建设中未按承诺要求实施的现象进行分类处置。对可通过整改、完善达到承诺要求的一般性违反承诺现象,通过出具提示函、整改建议书等方式,限期整改、完善;对涉及质量安全、隐蔽性工程等无法通过后续措施整改完成的严重违反承诺现象,相关责任部门要责令该项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经整改仍未达标的项目,终止适用本方案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项目法人责任。违规建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由项目建设方承担。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产。
(四)验收发证。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范组织联合验收,验收意见应分别在6个工作日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备案。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和批准文件(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产。严重违反承诺的项目建设单位退出改革试点。
五、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项目投资建设“承诺即开工”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县直各有关部门和经开区管委会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勇于创新,敢于担当,进一步明确改革目的和路径,确保改革顺利推行。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试点期间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工作,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县政府办、县经开区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枞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司法局、县经开区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开区。(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是密切协调配合。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全力支持开展好“承诺即开工”工作。经开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和企业专办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加强事中监管。对已经承诺开工的项目,不允许承诺后即放任不管,而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过程监管上,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承诺事项和标准开展施工建设,并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及时办理后置的审批要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严防失管失控现象。
五是及时总结完善。经开区要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积极推行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试点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并对相关流程和内容做出相应调整、完善后全面推广实施。
附件:1.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承诺即开工”申请表
3.“承诺即开工”预审告知书
4.“承诺即开工”承诺书
5.同意***项目建设承诺意见书
6.同意***项目开工建设通知书
附件1
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梁 键(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王时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立友(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吴云剑(县发改委主任)
朱天真(县经信局局长)
吴文汉(县住建局局长)
吴松柏(市生态环境局枞阳分局局长)
方学力(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杰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姚尚龙(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叶 新(县司法局局长)
王会情(县经开区党工委委员、企业服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开区,王会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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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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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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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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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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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预审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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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合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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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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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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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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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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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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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声明 申请人保证:本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填写申请表时,请项目单位同时提交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表、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报告)、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方案及预审意见复印件。
附件3
“承诺即开工”预审告知书
〔 〕第 号
:
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年 月 日召开项目预审会。你公司 项目符合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条件,请根据《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实施办法》的要求,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在2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规划、建工、消防、环保、安评、能评等六个方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
特此告知
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4
公司
关于 项目
实行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
承 诺 书
项目“承诺即开工”承诺书
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公司拟在枞阳经开区内投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项目开工建设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规划承诺事项
2.建工承诺事项
3.消防承诺事项
4.环保承诺事项
5.能评承诺事项
6.安评承诺事项
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承诺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同意 项目建设承诺意见书
:
你单位 项目“承诺即开工”承诺书我局已收到。经审查,符合《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请你单位按“承诺即开工”承诺书承诺内容组织施工建设。
(审批部门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6
同意 项目开工建设通知书
〔 〕第 号
:
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关于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的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现同意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组织开工建设。
特此通知
枞阳经开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