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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9-15 发布日期: 2025-09-1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6 09:22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枞政办〔2025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枞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915

 

 

 

 


 

枞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与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安徽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5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枞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强化用途管制,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产业导入、注重实效:以产业导入为主,落实项目资金平衡,结合群众实际意愿,从共建共享共治角度,谋深谋实具体子项目落地,确保子项目在近三年能够完成且能发挥效益。

三是保护优先、守住底线: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随意调整、占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是因地制宜、科学整治:结合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以及产业发展特点,科学选择整治区域、整治类型和整治方式,合理安排整治工程和建设时序。

五是尊重民意、共建共享: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利益权,让群众充分享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果,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乡镇为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通过整治,实现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产业融合发展,建成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镇美丽集聚、环境宜居宜业、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域,为枞阳县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详细资源调查与分析

以乡镇为单位,在前期摸排基础上,开展更详细的资源潜力调查。全面调查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等现状情况,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等;同步调查农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各项用地需求,以及镇、村执行能力和群众意愿。在调查基础上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规划衔接、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导入、土地权属调整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

(二)科学编制相关规划与方案

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各类子项目的建设内容、空间布局、实施时序、实施主体、资金来源等。实施方案在报批前充分征求所涉及群众意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涉及三区三线调整的,应单独编制三区三线调整优化方案。

(三)推进各类整治工作

1.农用地整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等项目,促进耕地集中连片,提升耕地质量,适应农业现代化和适度规模经营需求。

2.建设用地整理: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盘活利用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3.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生态廊道建设、水环境整治,土地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河道整治、地质灾害综合整治等项目,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4.乡村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开展存量农房风貌提升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进行乡村生态景观塑造、和美乡村建设,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承传统农耕文化。

5.产业导入:引入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田园综合体、二三产业融合、绿色环保产业、生态产业、农产品加工制造业等项目,促进农村产业兴旺。

6.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交通设施(农村公路等)、水利设施(安全饮水、河塘清淤等)和公共服务设施(通讯、水电煤气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规范土地权属调整

明确土地权属现状,分析调整可行性,按照相关原则和依据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妥善处理调整异议,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五)做好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合理估算项目投资,多渠道筹措资金,包括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整合涉农资金、金融机构贷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等。同时,做好融资及债务清偿能力分析、资金平衡分析,把控资金平衡,防止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四、工作安排

为确保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1.成立工作专班。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及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交运局、住建局、投发集团、国控集团、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县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协调项目谋划、申报、实施、验收等全流程工作,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

2.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招标主体,委托具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组织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方案评审,按程序确定技术服务单位。

3.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与审定。技术服务单位在县自规局、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配合下,完成整治区域的实地调研,重点核实农用地现状、建设用地闲置情况、生态修复需求、产业发展意向以及在建、已谋划尚未实施的重点项目用地选址等基础数据,形成资源潜力调查报告。依据省级申报大纲(皖自然资函〔202518号),编制《枞阳县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内容需涵盖11个核心模块,其中子项目需明确近3年可落地的具体工程及效益测算等。

方案编制完成后,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由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民代表及专家进行初审,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4.完成评审与报批。县政府审定通过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整理实施方案、规划图件、民意征求记录等全套申报材料,按程序报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根据市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市政府出具审核意见,连同材料一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期间安排专人跟踪报批进度,确保材料补充、沟通协调等工作高效衔接。

5.全面实施项目。项目获批后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实施期限3年。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各类项目建设,依法履行立项和招投标程序,积极探索"多审合一"制度创新。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更新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验收通过后明确后期管护责任,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级工作专班的领导下,各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部署,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整治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

(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发挥综合效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用好政策性金融资金,拓宽整治资金渠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包括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验收制度等,规范项目实施全过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制度要求。

(四)监督保障。县级工作专班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引入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透明。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六、负面清单

1.资金保障方面:不得违法违规提供财政资金偿还担保、承诺,防止形成新的地方隐性债务。

2.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禁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大拆大建,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强迫农民上楼;严禁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违规在乡村地区搞房地产开发,或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不得违背群众意愿大规模流转土地;严禁存在权属争议或实施过程中权属调整不规范的情况。

3.耕地保护方面:未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先补划后调整要求的;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变相占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和布局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均不允许。

4.生态保护方面:严禁破坏生态环境挖山、填湖,违法占用林地、湿地、草地,砍伐、非法移植古树名木,以整治名义擅自毁林开垦、违法采矿;未经科学论证和评估,不得擅自进行大规模未利用地开发;不得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名义随意调整、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5.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禁止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文脉,在需要重点保护的传统村落搞不符合规定的拆建活动。

6.其他方面:不得单纯追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工程不得过度景观化,追求面子工程;以及经综合判断不适合开展的其他情形。

 

附件:1.枞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枞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枞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廖志远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乔东福副县长

石秀清副县长、会宫镇党委书记

成员:何新友县发改委主任

张贵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蔡劲松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局长

吴福舟县水利局局长

慈代红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芳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杨林宝县交运局局长

俞正银县住建局局长

刘静县文旅局局长

何健县国控集团董事长

孙干县投发集团董事长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附件2

 

枞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

单位职责

 

县发改委:重点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融资可研、子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工作;指导三产融合、绿色环保产业、生态产业、农产品加工制造业等项目落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指导乡镇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详细规划实施方案等;申报并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确保项目获得实施批复;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组织开展增减挂项目组卷报批工作,同步做好报批跟踪工作,及时获得实施规划批复;协调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增减挂项目,取得验收批复;做好省自然资源厅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综合验收和成效评估。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做好做实项目的投资测算和收益,减少地方财政债务压力。针对无上级资金投入的子项目,明确项目资金来源、路径,并通过申报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资金;按项目建设时序,分年度分季度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计划,落实资金保障制度。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项目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等。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合作招商项目引进推介,指导土地流转,实施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工程和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审核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实施中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等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村庄道路布局调整及实施工作等。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项目安置点建筑风格指导工作,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负责指导拆旧区房屋的征迁工作等。

县文旅局:负责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等项目整合。

县国控集团、县投发集团:组织融资工作,配合招商有关工作,确保项目规划、征迁及相关工程费用的落实,协助乡镇项目实施工作。

属地乡镇政府: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包括确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单位,组织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详细规划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区内土地、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权属、现状、面积等情况摸底,配合开展子项目谋划;负责拆迁房屋丈量登记,与群众签订拆迁安置意向书等工作,做好子项目施工环境、施工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