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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3 发布日期: 2024-07-2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经济运行与工业投资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2—3211215
关于《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23 11:24 发布机构:枞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树牢“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鲜明导向,锚定“跻身全省中游”和“三个翻一番”奋斗目标,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加快建设现代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以铝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型绿色建材、港区经济为四大主导产业新格局,工业发展取得一定质效。但对标“新型工业化、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工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任务仍紧迫而艰巨。同时因上一轮政策文件《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枞政秘〔2021〕11号)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我县的产业发展需要,如支持“双首位”产业等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制造强国、新质生产力等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借势发力,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立足当前我县工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出台了《枞阳县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送审稿)》(简称《支持政策》)。

三、起草过程

2024年5月,我局牵头修订了《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草稿)》,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文县政府。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2024年6,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委、司法局、人社局、招商服务中心、工信局等,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意见。此后根据参会单位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送审稿)》。2024年7月14日,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7月14日,县司法局通过合法性审查。2024年7月15日,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促进项目招引落地、聚焦企业培大育强、推动产业提质增效、鼓励企业创新驱动、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企业金融支持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一条支持政策:促进项目招引落地,共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实施精准招商,二是强化要素保障,三是推进项目建设。

第二条支持政策:聚焦企业培大育强,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鼓励企业达规模。奖补新建新投产新进规企业10万元、奖补“小升规”企业5万元。【该奖补政策参照市级奖补政策拟定】

二是鼓励企业上台阶。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配套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50万元。【该奖补政策按照市级奖补政策5:5配套执行】

三是鼓励企业拓市场。对参加境外、省外、县外展会的工业企业,在不超过实际展位费前提下,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2000元奖励。【该奖补政策结合发展需要自行拟定】

第三条支持政策: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共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根据综合效益评价结果,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措施,推动资源要素更多流向优质企业和优势产业。在市级年度亩均效益评价中获得A类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该奖补政策结合发展需要自行拟定】

二是做强做优龙头企业。

三是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帮助带动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共同发展,实现“串珠成链、聚链成群”。对县域亿元以上重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带动县域内上游5家以上配套企业发展的,对年采购配套产品(服务)金额总计超过2000万以上部分(采购每家配套产品或服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按照核定金额(不含税)的2%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奖补。【该奖补政策结合发展需要自行拟定】

第四条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创新驱动,共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支持企业改造提升。对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当年新增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不含税价值不低于5万元),按当年新增设备投资额(不含税)市级补助标准配套奖补。【该奖补政策按照市级奖补政策5:5配套执行】

二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产品、安徽工业精品,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鼓励新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开拓市场,对当年达成3笔以上县域外销售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5万元。【该奖补政策参照市级奖补政策拟定】

三是鼓励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对上年度新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的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新获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万元;新获得一级、二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7万元、5万元和3万元;新获得A类、B类武器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5万元、2万元。【该奖补政策参照市级奖补政策拟定】

四是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补 15万元;对新获得省、市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2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20万元、10万元。【该奖补政策参照市级奖补政策拟定】

第五条支持政策: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共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支持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市级奖励基础上,按市级奖补标准的50%另行奖补。【该奖补政策参照市级奖补政策拟定】

二是支持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在市级奖励基础上,按市级奖补标准的50%另行奖补。【该奖补政策参照市级奖补政策拟定】

第六条支持政策: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共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获评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等数字化转型有关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该奖补政策参照市级奖补政策拟定】

二是鼓励“两化”深度融合。对新认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5万元。【该奖补政策参照市级奖补政策拟定】

三是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新认定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配套奖补。【该奖补政策按照市级奖补政策5:5配套执行】

第七条支持政策: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共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银企对接。

二是鼓励企业股改。对完成股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配套奖补20万元;对未完成股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配套奖补4万元。【该奖补政策按照市级奖补政策5:5配套执行】

三是发挥产业基金作用。

第八条支持政策: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共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二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对新认定绿色工厂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5万元。【该奖补政策结合发展需要自行拟定】

第九条政策:激励部门真抓实干,共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表彰先进单位。对年度工业经济考核前3名的单位分别授予发展工业经济一、二、三等奖,在全县通报表扬,并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该奖补政策结合发展需要自行拟定】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各乡镇、县经开区和各县直单位服务企业典型案例,被国家、省、市级通报推广的,每个案例分别给予单位1万元、5000元、2000元奖励。【该奖补政策结合发展需要自行拟定】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按照本政策要求适时编制申报指南,并联合下发年度申报通知。

二是免申报项目由部门发起,企业核实确认。审核类项目由企业自行申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最终申报结果并征求部门审核意见后,提交县财政局审核确认,由县财政局报县政府同意后兑现拨付。

(三)监督管理

主要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企业违规骗取资金处理处罚方式。

(四)附则

共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使用范围系在本县区域内注册或在铜陵市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场所为枞阳县境内,依法在本县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纳入统计范围(兑现支持政策资金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民营工业企业以及本政策中涉及的平台、基地类奖补项目,年度发展工业经济的先进单位及典型案例单位等。

二是明确财政支持资金兑现的条件。共有3项:1.市级政策要求县级配套的,本政策按照不重复配套及奖励原则执行。2.单个企业当年度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对地方贡献。3.所涉企业奖补类资金系按照市级亩均效益评价运用政策执行(其中A类奖补100%,B类奖补80%,C类奖补50%,D类不予奖补)。

三是明确负面清单。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较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企业(单位),失信企业(单位)或当年未生产的企业(单位),不纳入本政策扶持范围。

三是明确执行时间。自2024年起施行。原政策《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枞政秘〔2021〕11号)同时废止。

六、创新举措

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根据综合效益评价结果,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措施,推动资源要素更多流向优质企业和优势产业。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进行常态化“四送一服”服务工作。

 

解读机关:枞阳县工业和信息化

咨询股室:经济运行与工业投资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2—3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