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荐人是提供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并最终促成项目开工、投产的商会、协会、专业机构等组织机构以及社会自然人;县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项目投资利益相关方除外。
2、引进的项目必须在枞阳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实质性投资建设、投产纳税。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制造类工业项目、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种养加工一体类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不含住宅和销售商业物业)的文旅类现代服务业项目可享受奖励。
问题类别:企业服务
咨询机构:县招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62-325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