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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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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确认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老工伤需提供《伤亡事故登记表》);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出院记录复印件(住了几次院需提供几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复印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眼睛部位受伤要有检查视力恢复的材料、耳朵受伤要有检查听力恢复的材料;

  CT或MRT片子报告单复印件(第一次受伤、上过钢板、最后一次复查);鉴定护理等级要有劳动能力鉴定(几级伤残)鉴定结果复印件;

  附表格三张:

  1、《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申请表》(表格);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格);

  3、《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材料清单》(表格);

  鉴定当天需自带现场材料:

  1、住院病案原件(加盖医院红章、住了几次院需提供几次住院病案);

  2、原始病历(或病历摘要、原件);

  3、原始及近期的X光片(第一次受伤片子、上过钢板的片子、最后一次复查片子)、CT或MRT报告、化验单(BUN、血常规、尿常规等)、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职业病需要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检查材料;

  4、身份证原件

  :需治疗终结才可鉴定(有二次手术需二次手术做过治疗终结才可鉴定);已经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不可再申请康复,如已申请康复确认,须康复结束才可鉴定等级;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单位必须认可前12个月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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