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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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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需递交申请报告至县商务局,并提供相关材料:

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急管理局)

3.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商务局)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6.权拍卖成交确认文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建局)

10.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气象局)

1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救援大队)

12.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材料(生态环境分局)

13.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市场监管局)

14.建设竣工验收材料,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

15.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16.油气回收检测报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17.双层罐证明材料(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18.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市场监管局)

(二)收到申请材料后,由县商务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问题类别:企业服务

咨询机构:流通业发展股

咨询电话:0562-321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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